新闻热线:0722-3318927 投稿邮箱:szrbs@21cn.com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一“老赖”被判刑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7-6-26 08:54
来自: 随州日报
字号: 打印 查看: 1226
  随州网讯 通讯员孙强、徐盈报道:拒不支付劳报酬,一“老赖”李某被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壹万元。
  据悉,被告人李某,2014年4月至12月,承包随州某小区建筑工程项目,期间聘请民工13人做工。工程完工后,李某共拖欠13人工资共计18万元,13个民工多次索要无果后,于2016年5月30日向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举报,该支队调查后,于2016年5月31日、6月8日采取张贴送达、直接送达的方式向李某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李某仍不支付13人工资。2016年7月,市人社局向公安机关移交李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线索。同年7月21日,李某被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讯问。2016年8月2日至9日,被告人李某支付拖欠13人的工资18万元,得到13个民工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李某能够当庭自愿认罪,且归案后已支付了劳动者报酬,已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具备可对其酌定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故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海阔天空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请稍等,努力加载中...
随州日报-新媒体矩阵
随州发布-微信公众号
随州日报-微信公众号
随州论坛-微信公众号
随州日报-微博
随州日报-人民号
随州论坛-客户端APP
随州日报-视频号
随州日报-抖音号
随州日报-企鹅号
随州论坛-网易号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随州地区唯一新闻网站| 主管:中共随州市委宣传部|
主办:随州日报社| 关于我们
随州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2120180011
鄂ICP备11004182号-2|
鄂公网安备 42130202003119号|
鄂网备421201|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鄂备2018021号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违法和不良信息
举报电话:0722-3318927
邮箱635782607@qq.com
广告服务电话:13908660920光明左使(刘先生)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