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722-3318927 投稿邮箱:szrbs@21cn.com
河北大城渗坑事件追踪:多名干部被处分和通报批评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7-4-23 09:17
来自: 人民网
字号: 打印 查看: 2168

新华社石家庄4月22日电(记者齐雷杰、巩志宏)针对日前社会关注的“超级工业污水渗坑”事件,廊坊市纪委22日通报称,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谈话了解、走访群众等方式发现,在此事件中,大城县政府、南赵扶镇及县环保局未正确履行职责,致使两个被严重污染的渗坑多年来没有得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廊坊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处分和通报批评。

  通报称,给予大城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刘国旺党内警告处分。2013年9月至2017年2月刘国旺任政府副县长,分管环境保护工作。大城县政府对环保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两个渗坑治理跟踪督导不力,服务指导不到位,没有及时采取有效的方法措施帮助、指导南赵扶镇治理渗坑,致使两个渗坑至今没有根本改变。

  廊坊市纪委认为,现大城县人大副主任、原任南赵扶镇党委书记刘增怀,在2011年10月至2017年2月任职期间,南赵扶镇不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治理渗坑,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措施不力,刘增怀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同时,南赵扶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马东浩是渗坑治理责任主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给予刘增怀、马东浩党内警告处分。原县环保局局长李洪永因犯贪污罪于2016年8月22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鉴于其已因严重违法违纪被“双开”,不再给予其处分。

  同时,鉴于大城县政府副县长肖建军、南赵扶镇党委书记高伟、县环保局局长樊军良、南赵扶镇武装部长毕文记(分管环保工作)、环保局环境监察中队负责人叶巍(负责南赵扶镇片区环保工作)五人任职时间较短,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廊坊市纪委还责成大城县纪委对其他涉案相关人员进一步调查追责。

(责任编辑:随州人_s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请稍等,努力加载中...
请稍等,努力加载中...
随州日报-新媒体矩阵
随州发布-微信公众号
随州日报-微信公众号
随州论坛-微信公众号
随州日报-微博
随州日报-人民号
随州论坛-客户端APP
随州日报-视频号
随州日报-抖音号
随州日报-企鹅号
随州论坛-网易号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随州地区唯一新闻网站| 主管:中共随州市委宣传部|
主办:随州日报社| 关于我们
随州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2120180011
鄂ICP备11004182号-2|
鄂公网安备 42130202003119号|
鄂网备421201|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鄂备2018021号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违法和不良信息
举报电话:0722-3318927
邮箱635782607@qq.com
广告服务电话:13908660920光明左使(刘先生)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