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网讯 通讯员贺雄丽、雷文轩报道:2月16日,为严格执行《随县人民政府护林防火戒严令》,有效预防森林火灾,随州市随县森林公安局及时查处两起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决定、命令的治安案件,行政拘留违法人员2名,有效抑制了野外用火违法行为的发生。
据悉,2月13日下午14时,随县某地村民熊某某拒不执行随县人民政府的戒严令,在戒严期,带着打火机到戒严区距林地190米自己的责任田里烧稻草秸秆,被该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查获。2月15日下午,随县某地村民易某某为方便在田里种庄稼,在护林防火戒严期,带着打火机到戒严区 (距林地30.7米)的田里燃烧稻草秸秆,后被该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查获。
随县森林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对以上两名违法人员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民警特别提醒,森林防火戒严期内要提高警惕,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相关规定,未经批准严禁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从源头杜绝森林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