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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七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的通报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6-12-26 10:03
来自: 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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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细则的问题。现将部分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随县淮河镇卫生院原院长叶大强、原副院长宫贵东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分别被给予行政记过、行政警告处分。
    2、随县厉山镇农技服务中心在公务接待中多次违规列支香烟,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罗清堂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会计樊秀军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随县殷店镇水利服务中心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中心主任王粲、中心党支部书记李小文分别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中心副主任关华、会计陈英明分别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4、广水市公安局应山分局社区警务一队私设“小金库”,超标准发放干警值班补贴,分管副局长李涛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一队队长陶志刚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5、广水市三潭风景区管理处工会主席陈永强公车私用,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6、曾都区农业局违规发放津补贴,农业局科教法规科科长、出纳柯伟负有直接责任,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曾都区城市社会福利院工会主席黄广朝公车私用,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问题暴露出当前仍然有少数党员干部侥幸心理存在,廉洁意识不强,自我要求不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永远在路上。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管理,做到小事提醒、动辄则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作风建设抓常抓细抓长的韧劲和恒心,特别是“两节”“三会”期间,更要密切注意不正之风的新动向、新表现,对那些视纪律为无物、不收手不知止的要从严查处,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强烈信号。
中共随州市纪委
2016年12月23日

(责任编辑:海阔天空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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