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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中院召开示范庭并当庭宣判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6-12-19 09:15
来自: 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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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州网讯 通讯员余金波、李海波报道:12月13日,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程相林就其主审的原审被告人朱某犯诈骗罪上诉一案在广水市人民法院召开示范庭并当庭宣判。
    朱某犯诈骗罪一案,一审法院认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事实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上诉人朱某及其辩护人提出本案系民事借款纠纷,一审判决认定诈骗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改判无罪。
    庭审前,程相林认真翻阅了卷宗材料,全面了解案情,拟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庭审中,程相林仔细倾听双方意见,准确归纳争议焦点,引导控辩双方围绕焦点展开辩论。在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合议庭合议,程相林当庭逐条分析驳斥辩解意见,最终驳回朱某上诉,维持一审法院判决。整个庭审重点突出,规范高效,秩序井然。
    自法官员额制改革实施以来,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带头践行“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头办疑难复杂案件,院领导办案走上制度化、常态化,并充分发挥院领导表率作用,与全院干警共同奋战在审判一线,确保打好年底结案攻坚战。

(责任编辑:海阔天空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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