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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镇集镇12月10日起实施禁鞭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6-12-17 09:31
来自: 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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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州网讯 记者刘诗诗、通讯员毛利、刘雨报道:12月14日,一辆禁鞭宣传车穿梭在随州市曾都区洛阳镇的大街小巷,巡回宣传该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为提升集镇文明形象,推进旅游产业发展,该镇结合民意调查,在镇人代会上通过了《洛阳镇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决定从12月10日起,除农历七月十二至十五、腊月二十至元宵节期间居民可以自行燃放烟花爆竹,及办丧事可在请示公安机关后定点燃放外,该镇将在集镇范围内全面禁鞭。
    为使禁鞭工作家喻户晓,该镇在禁鞭区域大力宣传禁鞭工作,通过文艺晚会、宣传车、悬挂横幅、张贴公告、入户签字等方式开展宣传,同时要求烟花爆竹个体经营户必须持证经营。集镇居民余忠诚说:“以前集镇只要哪家办个事,鞭炮就炸个不停,那声音确实让人受不了。今年能够实施镇区禁鞭,这真是一件大好事啊!”说完,便在禁鞭承诺书上签上自己的名字。据悉,该镇组建了禁鞭工作专班,坚持上门走访在先、思想工作在前,发放倡议书、承诺书等宣传单3万余份,力求禁鞭人人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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