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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启动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6-12-2 14:43
来自: 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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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州网讯 记者黄闯报道:“商品房经营者销售商品房时,应实行一套一标,要明确标示每套商品房的房号、楼层、户型、层高、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要标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单价、商品房销售总价以及销售状态,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11月28日,随州城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正式启动。在接下来的1个月时间里,市物价局、市房产局将对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所有在售楼盘和中介机构门店开展明码标价情况专项检查,对于未按规定标价的行为将依法查处。
    近年来,房地产市场销售中标价混乱、信息不透明、价格欺诈等问题频频发生。一些开发商利用“均价”、“起价”等数据吸引消费者,楼盘销售价格“一月一价”甚至“一日一价”,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也损害了购房者的权益。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销售价格秩序,减少价格纠纷,切实保护购房者和商品房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商品房市场健康发展,市物价局、市房产局联合发布 《关于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要求房地产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按照不高于申报价格明码标价。
    市物价局党组成员、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局长沈德平表示,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有捏造、散布虚假涨价信息、利用其它手段哄抬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购房者若发现有标价不规范行为,可通过12358价格热线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举报。

(责任编辑:海阔天空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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