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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交警严惩交通肇事者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6-10-31 14:31
来自: 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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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州网讯 通讯员王贵生、陈广报道:为严惩交通肇事致人伤亡的违法犯罪,教育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安全驾车、安全行驶,近日,随州广水市交警大队长岭中队刑事拘留3名交通违法驾驶人。
    9月22日20时35分,家住浙江省遂昌县49岁的谢某驾驶鄂SCS6XX小型普通客车,由浙江省至随州市,经316国道广水市长岭镇路段时,将行人曹某撞倒,造成曹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9月30日,曹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0月12日,谢某因交通肇事被依法刑拘。10月6日19时40分,广水市马坪镇居民王某饮酒后驾驶轻型普通货车,与对向行驶由刘某驾驶的正三轮摩托车相碰撞,造成刘某受伤及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后抽取其静脉血液送检,其酒精含量为209mg/100mL,属醉酒驾驶。目前,王某因涉嫌危险驾驶被依法刑事拘留。10月11日6时许,47岁的广水市应山办事处居民张某驾驶重型特殊结构货车,由应山至随州,将前方行人邓女士撞倒辗压致死。日前,张某因渉嫌交通肇事负刑事责任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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