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网讯 通讯员王贵生、彭克荣报道:9月12日,随州广水市公安局将涉嫌逃避监管违法排污的该市太平乡某种鸭养殖场场长李某行政拘留10日。该案是广水市公安局首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而拘留违法行为人的案件。
8月31日,广水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广水市太平乡某种鸭养殖场场长李某在养殖过程中,将沉淀池中的养殖废水抽到鸭舍旁未经防渗处理的渗坑渗排,造成太平河水受到污染。9月6日,环境保护局将该案移交给广水市公安局。接到案情,广水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迅速调集警力,传唤违法行为人李某,联合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人员固定违法证据。该场建于2012年10月,目前,共养殖18000只鸭子,每个鸭舍旁边建有一口沉淀池,鸭子的排泄物流到沉淀池里沉淀后排放到太平河边的晾晒池,这种养殖废水未经处理渗入河后,极易造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