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网讯 记者徐斌、通讯员李海波报道:9月13日,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原副书记、总经理(厅级)张建华涉嫌贪污受贿一案在随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市政协主席黄志群,副主席王洪霞、包毅国、江崇嵩及部分市直机关单位干部受邀旁听庭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董伟威担任审判长审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至2015年张建华在担任中南建筑设计院第三设计所所长,中南建筑设计院党委委员、副院长,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49.25万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78.3367万元,为他人在职务升迁、工作支持、承接分包涉及项目等方面谋取利益。公诉机关认为,张建华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触犯刑法,应当以贪污、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张建华在陈述中当庭悔罪,请求宽大处理。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