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网讯 通讯员潜明玉、田立平报道:为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管护工作,确保工程发挥长期良好效益,随县采取“四项”措施,抓好项目工程管护,保证了项目区工程的正常运行,工程完好率达98%以上,重点控制性工程完好率达100%。
明晰工程产权。县农发办将资产移交给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再根据资产属性和资产实际使用状况转交给相应的村 (居)委会,并根据实行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分离的原则,明确渠系建筑物、输水管道、泵站、输变电线路设施、机耕路、农田防护林等所有权为项目村集体,管理权和使用权为受益户。
明确管护主体。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建立专门的管护队伍,形成责任分明的建后管护组织和分层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落实管护经费。一是项目规划之初提取管护经费。随县将项目管护费由县农发办直接管理改为划拨到乡镇财政所,由项目区乡镇直接管理,县农发办进行监督。二是水利部门安排的堰塘管护经费。水利部门的项目维护经费由水利部门集中管理,由镇政府组织水利、财政等部门实地勘验分别确定补助经费。三是村级自筹。村集体将筹集到的经费建立项目工程维修基金,进行专账管理、专账核算,按照村民议事会章程,走民主议事程序,公开管理和使用。
建立管护制度。建立了产权移交制度、管护责任人制度、定期巡访制度、监督问责制度,基本实现了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据可查的管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