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6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16年7月29日随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随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 《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6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6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批准《关于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按照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严格执行,加强对债券资金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法管理使用政府性债务,防范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