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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电梯行业管理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6-7-30 09:08
来自: 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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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宣传部长 王志勇
    随着城市快速发展,电梯成为了与广大市民生产生活关联最紧密、数量最多且影响最大的特种设备。同时,由于维护保养不及时、不到位,维护保养费用难以落实、使用单位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导致电梯非正常停运、乘客困梯等电梯故障时有发生。而在我国有些地区,"电梯吃人"的新闻也屡见不鲜,这给广大市民的人身安全带来很大的威胁。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电梯的安全监管工作,规范电梯行业运营,《湖北省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5月31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6年8月1日正式实行。《办法》颁布实施,将进一步理顺电梯生产、经营、采购、维保、使用管理、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等相关单位的责任和义务,针对电梯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难点问题,提出了相应措施,标志着我省电梯安全工作向科学化、法制化方向又迈进了一大步。
    贯彻实施《办法》,是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更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需要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把握内涵,充分认识实施《办法》的重要意义
    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第一责任。党中央、国务院一直将安全工作作为事关社会稳定、人民福祉的重要工作来抓。《办法》的颁布实施,将有力地推动我省电梯安全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我们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认识实施《办法》的重要意义。
    一是体现了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原则。电梯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它所引发的安全事故也不容忽视。安全是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前提,百姓期望一个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但每一起电梯安全事故背后都有血的代价,因此必须要通过法律、法规来规范电梯相关行为。
    二是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我们提倡依法治国,就是要依靠法律规范企业、政府和个人的行为。电梯从设计、生产、经营、使用、维保到报废,所有环节都可能存在安全风险,一旦出事均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患于未然是重点,所以要通过法律、法规等来固化电梯的安全责任,让其全过程处于有效监督之下。必须依靠法律的刚性,约束大家按照客观规律办事,从而实现电梯的长治久安。
明确责任,着力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办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理顺了电梯生产、经营、采购、维保、使用管理、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等相关方的责任和义务,明确和细化了企业、政府、社会的责任,能很好地解决目前电梯安全工作中责任不落实、遇事踢皮球的问题。
    一是明晰了电梯使用单位。以往电梯在实际使用中经常面临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相分离的情况,导致电梯的使用管理者不明确、责任主体不清晰,给电梯安全管理带来难度。《办法》第九条细化了上位法的相关规定,分5种情况对电梯使用单位予以了界定。
    二是厘清了电梯使用相关主体责任。《办法》首次在法规层面厘清了电梯使用安全相关6个主体的责任和义务。解决了以前的法规对电梯责任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界定不清晰,致使各方矛盾突出,责任主体之间的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
    三是明确了电梯使用安全监管职责。电梯使用安全监管涉及地方政府和质监、建设、房管、公安、安监等行政管理部门。《办法》一是明确了各级政府全面负责本辖区电梯安全使用综合管理工作,细化了街道办事处 (乡镇人民政府)的职责;二是明确质监、建设、房管、公安、安监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同时对财政、规划、经信、工商、教育、商业、旅游等部门提出了相关要求。《办法》实施后,我们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力量,努力形成企业负主责,部门综合管理、相互协调,社会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积极宣传,大力推动《办法》贯彻落实
    《办法》作为我省出台的首个省级电梯管理规章,是我省法治建设的又一重大成绩,它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我市电梯安全工作的规范管理,更好地维护全市电梯的安全运行。电梯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参与,确保这部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法律落到实处。一是要加大宣传贯彻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向社会各界大力宣传电梯安全工作,广泛开展电梯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提高覆盖面、知晓率,进一步增强公众的安全意识;二是要加大电梯安全知识和使用常识的普及力度,引导市民在乘坐电梯时遵守规矩,行有所止,养成文明乘梯的习惯;三是要创新工作方式,发动全社会力量,引导社会公众、新闻媒体都参与到电梯安全工作中来,努力编织一张电梯安全的大网,共同推动我市电梯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海阔天空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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