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网讯 记者黄闯、通讯员王纯正、郭建成报道:近日,随县新街镇邻居俩因生活琐事起冲突,继而双方大打出手,导致一方股骨骨折,伤人者被处刑事拘留。
7月中旬的一天12时许,在随县新街镇某村一堰塘旁的水泥公路上,现年65岁的江某某发现邻居邹某某用来抽井水吃的电线压在了自家的电线上,江某某非常气愤,于是让邹某某的妻子把电线移开,双方由此发生激烈争执,并相互动起手来。邹某某用竹竿击打江某某身体,江某某用手抓伤邹某某的面部,而邹某某更不甘示弱地一把将江某某推倒在地,致江某某右股骨转子间骨折。后经鉴定,江某某伤情为轻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邹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依法处以刑事拘留,但因其患有疾病且也在住院治疗,故被依法取保候审,目前,该案已依法移送起诉。
民警提醒,邻里之间要和睦相处,琐事纠纷切勿大动干戈,打架伤身且破财,最终还逃不掉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