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网讯 记者黄闯、通讯员金仁铭、刘振飞报道:5月14日18时30分,在随州城区打工的小伙子张某匆忙到曾都区公安分局西城派出所报案,称下午在网吧上网时,他的一部金色苹果6手机被盗了。
值班民警了解案情后,来到张某上网的网吧查看监控视频,通过监控显示:张某坐在24号电脑上网,17时30分张某离开时,其手机遗失在电脑桌上。18时许,在旁边23号电脑上网的男子离开时,顺手拿走了张某遗失的手机。民警通过查看网吧上网身份证刷卡记录,得到拿走手机男子李某的身份证信息,接着在公安网上查询到李某的手机号码,然后民警电话联系李某,李某承认并将手机送到派出所交给了张某。
民警提示:拾到东西的人拒不归还,是对失主财物所有权的侵犯,失主可以依法对其起诉。捡到东西不归还且金额较大时,失主还可到派出所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