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网讯 记者黄闯、通讯员文天兵、刘振飞报道:司机王某近日因按车喇叭催促前面车主,同其发生口角,继而发生打斗,王某将前面车主打伤。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他人轻伤,其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
4月5日7时50分许,正值上班高峰期,张某驾驶轿车送小孩上学。在随州市曾都区西城烈山大道实验小学附近,张某的小孩下车后,张某驾驶轿车准备向北面调头时,王某驾驶面包车由北往南行驶至张某轿车的后面,王某按车喇叭催促,双方发生口角,交警过来指挥张某驾车直行。之后张某不服气将轿车直行至实验小学南面的公交站台,待王某的面包车到后,张某上前骂王某,王某下车同张某发生肢体冲突,冲突中王某一拳将张某鼻子打出血,经法医鉴定张某伤情为双侧鼻骨骨折(轻伤二级)。案发后,王某深知冲动是魔鬼,十分懊悔,王某赔偿张某伤情经济损失2万元,并取得张某谅解。
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