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网讯 记者黄闯、通讯员王纯正报道:近日,随州市两名年轻人在城区遛马路至凌晨仍不归宿,为寻求刺激、图个乐、求关注,他们爬至警车顶上拍靓照,并发至网上炫酷。孰料,他们因寻衅滋事被派出所依法惩处。
4月23日凌晨1时许,胡某和涂某行走至曾都公安分局东城派出所门口时,胡某爬上东城派出所门口停放的警车上,让涂某为其拍了两张照片,后涂某将胡某站在警车顶上的照片通过 “手机快手”软件发到网上炫耀。此照片很快被大量转载,影响恶劣。当日上午,胡某、涂某即被东城派出所治安民警传唤,经普法教育与训戒,二人幡然醒悟并对其违法行为后悔不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胡某、涂某应被处行政拘留五日,因涂某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胡某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依照有关规定,对胡、涂二人行政拘留不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