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铭锐,男,汉族,广水市余店镇人,1973年11月出生,1995年参加工作,199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2011年9月任广水市武胜关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16年3月30日,因积劳成疾,倒在工作岗位上,年仅43岁。
刘铭锐同志是新时期我市党员干部队伍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是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的楷模。他长期扎根基层,始终心系群众,勤勉敬业,恪尽职守,敢于担当,深受基层干部群众好评。特别是2015年6月,他发现肝癌晚期后,没有向领导、同事和家人透露只言片语,仍旧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跟时间赛跑,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基层纪检工作之中,展现了新时期一名基层纪检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优秀品质。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常委会议精神和市委书记刘晓鸣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大力弘扬刘铭锐同志优秀品质和崇高精神,市纪委监察局决定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向刘铭锐同志学习活动。
要学习他对党忠诚、淡泊名利的思想境界。刘铭锐同志在乡镇工作21年,从最基层干起,工作岗位多次调整,期间曾从领导实职改任非领导职务。他正确对待进退留转,时时处处以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把个人名利看得轻,始终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他坚守党性原则,踏踏实实做事,从未因个人事情向组织伸手提要求,临终前还反复告诫家人,不要给组织提要求、添麻烦。
要学习他恪尽职守、严格执纪的责任意识。担任武胜关镇纪委书记5年多来,刘铭锐同志从零起步,刻苦钻研业务,逐步成长为一名合格的纪检干部。特别是“三转”以来,他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积极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担当监督责任,坚持原则,敢于监督执纪,主导和参与查办各类违纪案件21件,严肃了党纪,弘扬了正气,震慑了基层腐败。
要学习他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顽强斗志。生命的最后时刻,刘铭锐同志以强大的意志力,克服常人难以忍受的病痛,坚守监督执纪一线,表现出对党的事业、纪检监察工作无怨无悔的追求。省委巡视广水市期间,在积极配合上级纪委调查办案的同时,他还日夜加班办理信访件24件,排查案源线索,顶住压力立案8件,结案7件,党纪处分7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要学习他严以律己、清正廉洁的优良品格。身为纪检干部,刘铭锐同志带头守纪律讲规矩,严格要求自己和家人。去年父亲去世,他在办完丧事后上班的第一天,就主动找到组织上交了同事间礼尚往来的礼金。
市纪委监察局号召,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组织开展向刘铭锐同志学习活动,把学习活动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干部作风“提升工程”、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相结合,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在全市上下形成学先进、争先进、创先进的浓厚氛围。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以刘铭锐同志为榜样,一身赤诚忠于事业,两袖清风甘于奉献,满腔热情服务人民,争当“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好干部,为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和“清廉随州”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