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网讯 通讯员黄军军、赵文健报道:随州市随县近日出台《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监督考核办法》,提出四项措施,切实保护耕地,确保粮食安全。
落实主体责任,严守耕地“红线”。每年年初,县政府与镇政府、县国土局与各国土所分别签订“双重”耕地保护责任状,实行耕地保护地方政府主体负责制。
落实占补平衡,确保耕地质量。2015年,随县各类非农建设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面积63.139公顷,全部按政策落实了“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和“占优补优”。
划定永久农田,超额完成任务。实际划定基本农田151.52万亩,比上级规划下达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多2.39万亩。
实施农田整治,提升耕地等级。近年来,随县投资9.67亿元,先后实施22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建设总规模达46.36万亩,据初步测算,项目区所在地耕地等级平均提升2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