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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一”期间加强执纪监督的通知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6-4-29 09:46
来自: 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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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一”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严明“五一”期间加强执纪监督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党纪政纪,做到令行禁止。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严格遵守作风建设规定,严防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违纪违规行为发生。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联谊等活动,严禁违规开支工会经费,严禁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接待,严禁公款旅游或到景区游玩,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严禁参与带彩娱乐活动。
    二、落实主体责任,发挥表率作用。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守责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立足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处理,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 “一岗双责”,既要模范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又要管好班子、管好干部队伍以及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出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真抓真管,确保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
    三、强化执纪监督,严肃责任追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调查反馈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通过集中检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违规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实行“一案双查”,在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也要追究相关领导的监管责任。
    市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722—3590000
中共随州市纪委
2016年4月28日

(责任编辑:海阔天空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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