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号召,推进我市“工业兴市”战略,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步伐,特别是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下,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支持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为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优化环境、提供支撑,人社部门就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支持企业发展,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
一、完善企业用工保障
1、建立完善工业园区、企业用工服务网络。在乡镇(社区)依托基层人社服务站所设立工业园区、企业用工联络服务站(点)。各联络服务站(点)建立劳动力资源台账,做好就业失业和求职登记,引导劳动力到工业园区、企业就业。同时,加强人才和人力资源需求情况监测,重点监测劳动密集型企业及各类人才需求量大的企业。
2、建立用工需求信息发布平台。在电视、广播电台、报刊网站、手机短信、村远程教育平台等农村居民喜闻乐见的覆盖面广、触角深、影响大的媒体,常年免费为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发布招工信息,促进企业招工。
3、推进就业招聘活动常态化。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专场招聘”等系列招聘活动,提高举办就业招聘会频率,利用各级人力资源市场优势开展定点、定向式招工,并在重要节假日举办大型招聘会或企业专场招聘活动。大力推行网络招聘,发挥好门户网站、公共就业招聘网、人才网等招聘平台作用,实现企业与求职者网上交流互动。
4、组织开展校企对接、校企合作。鼓励和支持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在企业建立实训实习基地,引导技校学生到本地企业就业,实现“毕业即就业”。支持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创新办学和培训模式,与企业联合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冠名式”培训,“上学即上班”,培养满足企业发展需要的产业工人。
5、加大就业培训力度。发挥各定点培训机构作用,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搞好训用对接;引导和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岗前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为企业培养和输送适合产业发展和岗位需求的合格人才,增强企业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的内生动力。
二、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6、优化社会保险服务。实行“五险合一、一票征收”经办模式,做好在随就业创业的外地和返乡人员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方便企业为职工参保续费。
7、困难企业缓缴养老保险费。对依法参保并履行了缴费义务的困难企业,经审核批准,允许在不超过6个月的期限内缓缴养老保险费。
8、适当降低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率。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降低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5%,职工个人失业保险费率由1%降至0.5%。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1%降至0.75%;生育保险费率由1%降至0.5%。
9、建立企业补充工伤保险制度。参加补充工伤保险的企业职工发生事故,经认定工伤的,在享受《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相关待遇的基础上,由承保公司支付属于补充工伤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分散企业工伤风险,提高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水平。
1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纳入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管理,吸纳高校毕业生见习的企业,享受每人每月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最长6个月的见习补贴。
11、给予企业培训补贴。企业与新进员工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开展岗前培训的,给予该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12、给予企业社保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13、给予企业稳岗补贴。对上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未裁员企业,按该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对有裁员但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给予40%的稳岗补贴。
14、给予小微创业补贴。由困难就业人员自主创办的小微企业,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后,可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自毕业学年起3年内在我市初次创办的小微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就业3人以上的,可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入驻孵化器的创业企业给予房租、水电费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1.8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15、给予小额贷款贴息补助。从事个体经营的创业者可申请不超过10万元的资金扶持;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夫妻合伙经营的可按“5+8”模式申请贷款,以上贷款期限最长2年,进行全额贴息。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2年,按基准利率的50%进行贴息。
三、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16、发布企业人才需求目录。对重点企业,主动上门服务,收集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编制企业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并将目录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
17、建立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在工业园区、重点企业设立人才服务站、人才工作联系点,组织企业“走出去”开展人才招聘活动;建立引进人才“绿色通道”,对企业急需人才实行“一对一”个性化服务,做到“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18、帮助企业培育创新队伍。帮助企业加强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提高现代管理水平。开展企业科技创新带头人培训。实施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和引导企业抓好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继续教育,落实培训经费。加强企业创新团队、研发团队建设,搭建平台,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站所、全国“五百强”企业创建协同创新联盟,当好桥梁和纽带。
19、落实高校毕业生在随就业优惠政策。积极宣传我市关于高校毕业生在随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在随择业。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企业提供档案托管、户口挂靠、职称申报等“一条龙”服务,帮助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建立稳固的用工关系。
20、给予企业人才职称评审政策倾斜。创新职称评审和人才评价工作模式,对有需求的企业开展特殊评审,将考试设在企业,把评审搬到车间。对非公企业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符合规定学历、资历条件的,均可申报评审或报考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所获取的专业技术资格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任职资格等限制,依据贡献和实际水平,对照相应条件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在评定条件上,注重实际能力和实用技术、实用专利,并在评审通过率方面给予倾斜。
21、打造人才集聚平台。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引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发挥其在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科技项目、实施科技成果孵化方面的积极作用。整合市(县)各级培训资源,结合市场需求,建设专业门类对口、装备水平较高、优质资源共享的公共实训基地,开展工业园区、企业与实训基地的对接与合作,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
22、开展高层次人才与工业园区、企业“手拉手”活动。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用人理念,实行“人才+项目”对接创新模式,通过建立对口联系机制,发挥高层次人才的智力支撑和企业创新项目的平台作用。
23、实施“金蓝领”开发工程。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在全市积极倡导和培育“工匠精神”,以“一流的技工生产一流的产品打造一流的产业”。依托企业建好建强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工作站,深入开展培训鉴定进校园"双进"活动,组织各类劳动者职业技能竞赛和选拔活动。发挥随州技师学院“摇篮”作用,探索建立“校企双制、工学一体”办学模式,继续做大做强技能人才培养品牌。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4、开展“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创建活动。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主动为工业园区、企业开展用工登记等服务,引导企业实行集体合同制度,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完善职工工资按月支付办法,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改善劳动条件,优化用工环境。对符合条件的园区、企业推荐申报“和谐劳动关系企业”。
25、指导工业园区、企业建立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组织。在企业比较密集的乡镇(街道)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在有一定规模的条件成熟的企业中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暂时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企业中设立调解工作联络员,将劳动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26、加大劳动争议仲裁效能建设。对涉及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按照“快立、快查、快审、快结”的原则,依法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对用工不规范的企业送发建议函,指导企业规范用工。
27、实行劳动保障监察一体化执法。建立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体制,配备相应数量的劳动保障兼职监察员和协管员。完善定期检查、重点巡查、突击抽查和举报投诉专查相结合的执法维权模式,督促企业依照法律法规管理劳动关系。
28、加大对企业负责人和人力资源管理队伍的培训。强化企业用工主体意识,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班,帮助企业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特点,依法制定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与职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减少劳动争议,降低用工风险。
五、提升服务企业效能
29、加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加快“金保工程”二期建设步伐,打造“智慧人社”,完善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变业务办理“线下跑”为“线上办”。推进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明确人社部门权力清单、服务清单和业务经办流程图,合理设置服务窗口功能,优化为企业服务程序,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30、加强政策宣传。编印简明扼要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手册,开展“送政策进企业”活动。完善12333人社政策电话咨询平台和门户网站建设,建立人社部门与工业园区、重点企业的在线沟通和咨询渠道,丰富和拓展面向企业的政策、服务推送功能。
企业是一个地方经济发展的脊梁,是政府税收和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工业兴市、创新发展是加速城镇化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途径。促进企业发展既是一项长期战略任务,也是当前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紧迫任务。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牢固树立“服务至上”理念,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结合本地实际,切实抓好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为促进我市企业又好又快健康发展作出人社部门的责任担当和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