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市总工会继续开展两节“送温暖”活动,共筹集帮扶资金274.8万元(市本级),拟资助千名特困职工和农民工。现将符合条件的市直和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358名特困职工和农民工予以公示(各县市区总工会和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工会对帮扶对象自行公示)。
特困职工和农民工的条件是:(一)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二)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30%以下的职工,由于本人及家庭成员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三)因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患有大病、重病、慢性病,年医疗费个人累计支出超过家庭年收入的50%;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阶段以外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支付学费超过家庭年收入的50%;由于天灾人祸等原因,导致支出超过家庭年收入的50%的职工家庭。(四)农民工除符合以上(二)、(三)款条件外,还应具备如下条件:1、家庭主要成员需有1人常年在外务工;2、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并加入了工会组织。3、家庭以工资性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
特困职工基本情况应实事求是,如确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核实无误后,市总工会将取消其受助资格。公示结束后,市总工会将在1月下旬发放“送温暖”帮扶资金。如有意见或问题,请于2016年1月13日至1月19日7天内,向市总工会反映情况。
联系人:熊方
联系电话:359306313872887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