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网讯 记者唐天才、通讯员王玲、赵鹏报道:近日,从随州市曾都区民政局获悉,该区按照城镇医保对象每人每年10元、新农合对象每人每年120元的标准,为全区2.3万余名困难群众代缴了2016年度个人参合参保金,总金额达100余万元。
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城乡医疗救助民生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多年来,该区坚持为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镇“三无”对象、重度残疾人以及孤儿等困难群众,全额代缴个人参合参保费用,有效解决了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为困难群众代缴个人参合参保金后,困难群众因病住院不仅可以享受到医保(新农合)医疗报销待遇,因患重大疾病住院经医保(新农合)报销后,个人仍然承担较多医疗费用而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还可以再申请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这一惠民举措为城乡困难群众编织了一张无缝隙的大病医疗“保障网”。
据了解,该区为困难群众代缴的个人参合参保金,全部由区财政部门直接拨付至区卫计局新农合账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账户,确保困难群众能及时参合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