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近几年,国土资源部门积极争取国土整治项目,整农田、修田埂、清塘堰、建沟渠,为老百姓做了一些实实在在的好事。但有网民反映,国土整治项目覆盖不平均,有些项目重整治轻监管,对此,您持怎样的看法?将采取哪些应对之策?
王辉:随州作为全省的农业大市,在省国土资源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截止2015年全市累计申报获批国家级、省级土地整治项目63个,建设规模93.87万亩,总投资20.35亿,直接受益人员约112万人。主持人所提出的土地整治方面的问题确实存在,究其原因,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方面,省厅每年下达的土地整治计划有限。按照“湖北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划”的实施意见,省厅每年下达给随州的项目约在10-12万亩之间,我们按照“规划”提出的要求,采取先易后难、整体推进的模式,集合资金先行整治集中连片的耕地,再逐步整治其他零散耕地。另一方面,项目建成无后期管护资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完工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工程移交到当地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管护。由于土地整治项目没有设立项目后期管护资金,村集体经济组织也没有相应的经费进行维护,土地整治项目的建后管理无法得到落实,造成土地整治项目中的各类单体工程出现人为或自然灾害损坏后没有及时得到维修,影响工程设施的使用。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一是加大项目申报力度,努力实现土地综合整治全覆盖。充分利用随州市全境列入“全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县”和纳入“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区域”的历史机遇,抢抓“十三五”期间全国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机遇,加大项目申报建设力度,努力实现“十三五”期间对全市相对集中的耕地实行土地综合整治全覆盖。二是积极争政策支持,落实管护主体,解决项目管护资金。省国土资源厅报请省政府同意,拟将项目决算审计节余资金作为项目后期管护资金,解决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资金的问题。管护资金落实后,我局将督促各地与村组签定管护协议,对项目设施进行全方位管护。三是强化监管,提高工程质量。把工程质量摆在项目建设的首位,提高项目的建设水平,建立项目业主、行政监管、监理机构、施工队伍、群众代表五位一体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项目工程质量。
主持人:今年以来,全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项目建设滞缓,各地用地情况不容乐观。应对经济下行压力,贵局采取了哪些措施保障全市用地需求?
王辉: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组建了重点项目服务保障、履职尽责督查、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不作为慢作为整治四个专班,明确了提高计划执行率、加快用地报批、落实占补平衡等六项重点工作。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了分片包干制、上门服务制和定期通报制等三项制度,局领导和相关科室到负责片区上门服务,现场督办,并上下联动,及时反馈通报有关情况。三是开辟绿色通道。主动对接国家、省、市重大战略和重点项目,倒排时间、倒逼进度,强化责任、专人负责,提前介入、全程跟踪。目前,全市已申报新增建设用地132个批次、项目,面积756.67公顷;从省厅批回34个批次、项目,面积320.9公顷;未批报件预计12月底省厅可全部审批。土地计划执行率81.24%,全省排名第二,做到了重点项目应保尽保。
主持人:汉十铁路是“襄十随城市带”和“武汉城市圈”最便捷的快速客运主通道。这一交通枢纽的建成,拉近了城市距离,为推动城市间的经济、文化交流起到重要的纽带作用。请王局长简要介绍一下贵局是如何支持、服务汉十铁路建设的。
王辉:汉十铁路项目建设是湖北省政府2015年度四大重点项目之一,是随州通往省会武汉的首条客运专线,对随州纳入武汉半小时城市经济圈、推进“圣地车都”战略实施具有重大意义。在项目建设中,我们全力支持,主动服务,积极跟进:一是专班入驻。从市局到随县局、曾都局、高新区分局抽调专人,全“脱产”入驻汉十铁路建设项目区。二是精准勘测。2014年10月,我局汇集了市、县两级国土规划勘测院技术力量,在不到20天时间里完成了安居—环潭22公里先期开工段的铁路主线及相邻两边30米的土地现场调绘、数据采集及内业成图工作,核准随县先期开工段勘测定界分类面积1133.466亩。三是及时组卷。目前,汉十铁路一期1133.466亩、二期190.962亩先行用地手续已经国土资源部审批通过,1217.25亩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已编制完成。四是补偿到位。认真做好12个被征地村的履行征地程序、文本表格填报、公告张贴公示、占用耕地情况调查等。截止9月30日,已将征地补偿费4006.43万元分别兑付到村,补偿到户。
主持人:“维护权益”是国土资源部门的重要职责。国务院要求从今年的1月1日起全面实施“先保后征”,这是一项利民政策,对于解决失地农民长远生计问题起到重要作用。请王局长对“先保后征”这一政策作一具体解读,并介绍一下近一年来是如何实施这项政策的?
王辉:2014年11月27日,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要求在征地批准前将符合条件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2015年2月,省人社厅、公安厅、财政厅、国土厅、农业厅联合制定了《湖北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实施细则》,我市也出台了《关于随州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为了推进“先保后征”政策的顺利实施,我局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局门户网站、随州日报、电视台等多种媒介全面、准确、深入宣传“先保后征”政策。二是做好新老政策过渡。针对新政策实施中可能发生的情况和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预案,建立纠纷处理与协调机制,确保征地养老保障补偿政策实施后新老征地手续顺利衔接过渡。三是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对被征地单位进行征前告知,发放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表,入户了解被征地农户基本情况,将调查情况在村组进行公示,及时报送相关单位审核。截止目前,已为28个批次、项目建设用地涉及的2144人参保,需补偿的5722.578万元社保资金已全部落实到位。
主持人:管控农民违法占地建房是一个老大难问题,也是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一个问题。请问王局长您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以及采取了哪些措施?
王辉:农民违法占地建房问题我们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日常巡查已经发现,确实存在。农民建房违法占地问题是一个普遍现象,造成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执法力量薄弱。基层国土所编制少人员少,管辖范围大,很难实现全天候、全覆盖的巡查,而农民建房时间短、速度快,执法人员难以及时发现和制止。另一方面,执法手段不硬。查处农民违法建房,处理程序复杂、时间长,等处罚程序走完,违建房屋早已建成。而法律规定农民违法建房只能是拆除,强行拆除又只能申请法院执行,法院考虑社会稳定因素,一般不予受理。
今年以来,我局已针对农民建房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并采取了一系列防控措施。一是建议市政府针对农民建房用地出台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引导,促进农民建房规范有序用地。二是建立镇村、国土、城建综合审批机制和联合防控机制。加强同规划、城建等部门联合执法,力争在违法行为刚发生时就把它制止住,避免造成更大损失。三是加大执纪执法力度。对农民建房违法用地问题突出的乡(镇)和村,抓一批典型,既处理事,又处理人,充分发挥案件查处的警示教育作用。
主持人: 网友“旅游爱好者”反映,“我市河道挖沙管理是市水利局还是市国土资源局?如有部分权限由市国土资源局管理,请问王局长:有什么方案、方法解决我市目前出现的河道乱挖沙的事件?如近期在论坛反映的随县草店镇大石村、先觉庙水库上游、淅河镇等处的非法挖沙的行为。” 王辉:为规范河道采砂的管理,湖北省人民政府曾于2009年11月6日制定出台了《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33号),明确规定:“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河道采砂实行许可制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分级许可,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再办理河道采砂许可手续”。2015年8月,水利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又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细化了河道采砂的管理权限,《通知》中明确了“非季节性河流(常年流水河道)的采砂管理由水利部门负责。季节性河流的采砂管理主要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综上,我市的非季节性河流(常年流水河道)的采砂管理由水利部门负责,季节性河流的采砂管理主要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