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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则》:集中体现党的性质宗旨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5-11-26 09:41
来自: 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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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日前,市委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为此,市纪委主办《准则》和《条例》解读专栏,连续刊发解读文章,以引导广大党员搞好两部党内法规的学习。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这个德就是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从党的性质上讲,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作为一个先进政治组织,必须坚持高标准在前。全面从严治党,光靠纪律是守不住的,必须立根固本,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努力解决“不想”的问题。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在以党章作为根本遵循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廉洁自律,集中体现党的性质、宗旨,为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是向全体党员发出的崇高道德宣示。
    《准则》开篇即围绕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和作风、高尚情操提出“四个必须”的原则要求,并将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向全党、全社会和全体人民宣示了我们党保持清正廉洁政治本色和建设廉洁政治的鲜明立场,具有思想激励和导向作用。“八条规范”提供了一个具体、清晰的法规依据和执行标准,便于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不断进行对照、提高自律意识,防微杜渐,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这些要求,是指引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一盏明灯,是共产党人矢志不渝的高尚道德追求。“道德当身,故不以物惑。”党员干部的道德修养和精神境界提高了,就能够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经受住各种风险和困难考验,坚守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
    旗帜就是方向,旗帜就是力量,旗帜就是形象!《准则》就是一面旗帜,是一面全面从严治党的旗帜,是一面以德治党的旗帜,更是一面宣示共产党人高尚道德的旗帜。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高擎这面旗帜,自觉践行我们党倡导的道德标准和价值追求,把加强道德修养作为立身之本,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形成高尚的人格力量,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从而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影响民风,引导整个社会广泛形成讲道德、重修养、尚清廉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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