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在全国引起较大反响的“科技十条”“黄金十条”之后,湖北省再次出台“新九条”——《关于推动高校院所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研发活动的意见》,作为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推进创新驱动战略的务实举措!
据了解,“新九条”的发布,是在经过广泛调研、充分听取高校和科研院所一线科研人员的呼声之后,湖北省政府针对其在服务企业研发活动中碰到的瓶颈和障碍所提出的。“对症下药”的新政发布,在大力度改革的催化下,“疗效”值得期待!
连续三年,湖北省委省政府始终将加快科技优势转化成经济优势作为科技创新的中心任务——
2013年,出台了《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即“科技成果转化十条”);
2014年,颁布了《推进“创新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5年,出台了《推进科技创业的十条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郭生练
何为“症”?
有关人士分析,影响高校院所及其科研人员服务企业研发活动的因素包括:
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方式不合理、过于严苛;
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不明晰、落实难;
服务企业科技人员职称评定激励措施不到位;
高校院所承接企业研发项目,与管理部门对学校的评估和财政投入缺乏相关性等。
针对症结,科技、教育、财政、人社、税务等部门已经做出相关努力,例如“改革企业委托研发项目经费管理方式”、“积极落实技术型服务增值税减免政策”等,改革力度很大——
湖北省财政厅副厅长何大春:
企业委托的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项目,学校除了收取管理费、资产占用费之外,其它的都归研发团队自主使用,不纳入财政的部门预算管理,全部实行企业化管理。科研设备的采购,依法下放审批权限到研发团队。
湖北省地税局副局长肖绪湖:
对于个人取得的科研收入,如果说是符合劳务报酬的,同时不计入单位工薪总额的,我们可以按照劳务报酬来计个人所得税。
湖北省国税局总审计师吴维平:
让企业先申报享受、后备案管理,进一步简便申报资料,由原先的8项资料,简便为4项资料,方便企业便捷办税。
同时,“新九条”还提出要提高科研人员科研劳务收入比重;实行高校院所部分职称评定与服务企业挂钩;鼓励高校院所科技人员到企业开展研发服务;鼓励高校大力承接企业研发项目等,这些创新的办法,突破了一些瓶颈和障碍。
湖北省人社厅副厅长张建平:
科研人员为企业做贡献,包括项目可行性报告、和院企联合研发的一些成果,都是和论文一样的看待。
湖北省科技厅副厅长彭泉:
把各个高校服务于企业的横向课题经费进行统计、进行排名,我们按5%到10%进行补贴,鼓励省里高校承接企业项目委托。
湖北省教育厅副厅长黄俭:
根据研究的贡献来提高生均拨款标准,让我们的高校人员集中精力进行研发工作,同时鼓励湖北的科研成果更多地在湖北转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