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网讯 通讯员郭卫兵、张磊报道:从2015年10月开始,随州市随县将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费率由1%降低为0.5%,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由1%降低为0.75%,每年可为随县参保单位减轻负担120万元。此前,随县已将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低为2%。
此次缴费费率下调,是贯彻落实国务院降低部分社会保险费率、支持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也是经济新常态下减轻企业负担、增强经济发展动力的重要举措,同时参保职工的相关待遇不受影响。
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降低缴费费率,减轻参保单位负担的同时,继续抓好参保扩面工作,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切实维护好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