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722-3318927 投稿邮箱:szrbs@21cn.com
关于严禁中介机构代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公告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5-10-21 10:04
来自: 随州日报
字号: 打印 查看: 2248
    近期,我市出现中介机构伪造职工相关资料信息,收费代办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业务,目的是要以欺骗手段获取住房公积金贷款。其行为严重扰乱了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管理工作秩序。
    为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与贷款行为,管理中心郑重提醒:以上行为属违法行为。根据《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4号)第六十条规定:“以欺骗手段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责令限期退回所贷款项本息,骗贷人五年内不得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取消骗贷人终身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敬告广大缴存人:要合法依规使用住房公积金,切勿相信中介机构不法行为,以免上当受骗,得不偿失。我市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可按规定以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身份,直接到管理中心营业部、各县市办事处办理开户缴存,依程序申请公积金贷款。
    具体可到管理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suizhougjj.cn)查询,或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客服热线咨询。
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10月19日

(责任编辑:海阔天空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请稍等,努力加载中...
随州日报-新媒体矩阵
随州发布-微信公众号
随州日报-微信公众号
随州论坛-微信公众号
随州日报-微博
随州日报-人民号
随州论坛-客户端APP
随州日报-视频号
随州日报-抖音号
随州日报-企鹅号
随州论坛-网易号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随州地区唯一新闻网站| 主管:中共随州市委宣传部|
主办:随州日报社| 关于我们
随州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2120180011
鄂ICP备11004182号-2|
鄂公网安备 42130202003119号|
鄂网备421201|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鄂备2018021号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违法和不良信息
举报电话:0722-3318927
邮箱635782607@qq.com
广告服务电话:13908660920光明左使(刘先生)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