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孔局长,那么您能简要介绍一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能职责是什么吗?
孔祥银:好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在2010年由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人事局合并组建的。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承担着“四统筹一加强”的重要职责: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服务人才兴市战略;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劳动监察和调解仲裁,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从以上职能可以看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服务千家万户,关系民生福祉,从城乡居民到企业职工,从农民工到博士后,从人的生、老、病、死到就业、创业、失业保障、职业培训,与“所有的人”和“人的所有”都息息相关。可以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是一份面向群众、服务群众、依靠群众,普惠民生的“阳光”事业。这份事业有了您们的参与、理解和支持,我们一定能够做得更好!
主持人:看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能与我们普通民众的关系十分密切。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就业之源。当前,党和国家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那么,作为一名创业者,都能享受到哪些优惠政策?
孔祥银:当前,我市正在深入开展全民创业活动。作为人社部门,我们积极鼓励和支持创业,为创业者提供“两免两补”政策。
一是提供免费创业培训。通过互动式教学,辅以政策讲解、经验介绍等形式,注重对学员创业理论知识与技能的培养与提升,全面提高学员创业综合素质;采用先进的创业实训软件,模拟真实商业环境,对学员可能遇到的各种困难与问题提供有效解决方案,全面提升学员应对创业实际经营风险的能力。
二是提供免息小额担保贷款。在全市范围内自主创业的城乡劳动者,从事非国家限制性行业的,均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城乡劳动者合伙经营最高额度为50万元。期限最长为2年,在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财政贴息。
三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新增自主创业的,在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后,可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从2014年起对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自毕业学年起3年内初次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就业3人以上的,可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四是给予租金水电补贴。对自毕业学年起3年内成功创业的大学生,按政策给予每年最高1.8万元的房租和水电补贴,享受期限为三年。对培训合格后进驻市级以上创业基地的初始创业主体,3年内每年给予5000元租金补贴。
主持人:“4050”工程是市政府促进困难群体就业的一项重要措施。目前广大市民比较关注“4050”社保补贴这项惠民政策。您能介绍一下吗?
孔祥银:好的。实施“4050”社保补贴这项惠民政策是为了鼓励和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同时,使广大下岗失业人员依靠自己的诚实劳动,加上政府必要的政策扶持,参加社会保险,解除后顾之忧,更好的实现较稳定就业。这项优惠政策是对“4050”(即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后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并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先急后缓、错峰安排”的原则给予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其补贴标准为:以当年本地确定的社保最低缴费基数,按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计算的缴费额的60%。
主持人:听说就业部门能够提供就业培训。目前我市就业培训都有什么优惠政策,提供哪些培训专业?
孔祥银:这个问题请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局长张春强介绍一下。
张春强:按照政策规定,我们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进行免费的就业技能培训。各类人员参加各级定点培训机构的技能培训,在培训时间不得低于7天,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培训期12个月内,给予200—2000元/人的培训补贴。
目前,我市有15家定点培训机构,分布各县市区,开设有汽车装配、汽车维修、叉车驾驶、电焊、月嫂、育婴员、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计算机应用、广告设计与制作、宾馆服务员、营业员等30多个专业。
主持人:随着我市城镇化建设的步伐加快,土地被征用后,失地农民的养老问题怎么解决?出台了哪些政策?
孔祥银:2007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启动实施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今年,根据省政府政策文件和要求,7月底,随州市出台了《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体系。该办法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解决失地农民的养老问题,切实保障其权益:
一是明确了保障范围。被征地农民参保以村组为单位改为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同时明确了参保时的年龄、土地征用面积、土地承包手续等要求,即要达到五个条件:承包地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征收;被征地时持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被征地时户口在征地所在地;被征地后家庭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含0.3亩);被征地时年满16周岁。
二是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机制。2015年1月1日以后土地被征用的农民,由土地征用受益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养老保险补偿。具体补偿标准为:对被征地时年满60周岁(含6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按被征地时该市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标准给予全额补偿;对被征地时60周岁以下人员(59至16周岁),年龄每降低1岁,补偿标准按全额补偿的1%递减。养老保险补偿资金不发放被征地农民个人,不抵交被征地农民个人参保缴费,计入被征地农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待其年满60周岁时,在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同时,加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三是明确了参保办法。不再单独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而是根据被征地农民年龄等条件,由被征地农民自愿选择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并轨。
四是建立补偿资金预存制度。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资金预存办法。征地报批前,应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资金预先存入财政专户,人社部门根据资金落实情况出具审核意见,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条件。补偿资金不落实的征地项目不予批准。
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新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社保权益,让失地农民老有所养,解除了其后顾之忧。我们初步统计了一下,预计我市将有10.5万余被征地农民因此受益。
主持人:据了解,省人民政府近日出台了《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进展如何?新政策又有哪些改进?
孔祥银:可以说,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从无到有,从试点到全面覆盖,一路走来,做了许多工作。到目前,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达到101万人。今年,根据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从2014年7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从55元提高到70元。本次提标工作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来国家第一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我市4月底已落实到位,一共对符合此次城乡居民待遇调整政策的30多万名老人,实现增资、补发基础性养老金4179万元。
近日我省出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政,进一步巩固和拓宽了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资渠道,完善了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政策,强化了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等激励机制,建立了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主要亮点体现在“四个增加”:
增加了缴费档次。达到16周岁的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个人缴费从过去100元-1000元10个档次,调整到12个档次,增加了1500元、2000元的两个档次,各地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度最低缴费额。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增加了政府补贴。对选择1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200元至4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45元;对选择500元以上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缴费补贴有省和地方政府按2:1负担。
增加了缴费年限基础性养老金。新制度规定,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参保人员全额支付基础性养老金。对按规定缴费的城乡居民,在领取待遇时,再按照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加发一元的基础性养老金。
增加了丧葬抚恤金。对丧葬抚恤金也有了新的突破,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死亡的,从死亡次月停止支付养老金,从2015年1月起,向遗属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金,标准按参保人员死亡当月享受基础性养老金10个月发放。
可以说,新政策更加实惠、更加给力。在此,希望更多的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从新政策中获益。
主持人:现在好多人都领到了新的“社会保障卡”,您能介绍一下新卡都有哪些功能吗?
孔祥银:社会保障卡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卡面应有参保人员的姓名、性别、照片、公民身份号码等个人信息和人社服务电话、银行名称、银行账号、银行服务电话等公共服务信息。主要具有以下功能:①可查询本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纳情况,办理参保缴费手续;②可持卡到医院就医,到药店买药;③可办理领取养老金等社保事务,进行求职、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职业培训;④可直接用于银行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可以说这张卡,既是一张“第二身份证”,又是一张全国通行的社会保障卡,同时还是一张具有金融功能的银行卡。
为了保证新社会保障卡的统一性和安全性,目前由省里统一制发。由于全省参保人员数量庞大,各地的新社会保障卡实行分批发放,因此新卡全部更换到位还需要一个过程。希望还没有领到新卡的参保朋友耐心等待,在此对大家的理解表示感谢。
主持人:网友“今古传奇”咨询,杭州社保转入随州需要什么手续?
孔祥银:根据国办法[2009]66号《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刚才这位网友要从杭州将社保关系转回随州就应当按此条规定办理,具体讲,就是你先要到你现在参保的杭州社保经办机构开具你的参保缴费凭证,然后将此凭证交于随州的社保经办机构(有接收单位的交给单位参保的经办机构,没有单位的交给你户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然后由随州的社保经办机构与杭州的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转移手续。在此,也提醒一下在外地工作参保的朋友,如果想将社保关系转回随州,在返乡的时候顺便到当地参保机构把缴费凭证开具出来,一并带回来,免得再跑冤枉路。
主持人:近年来,我市不断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网友“春到白云湖”“等风来”想了解一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颁布实行后,在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人社部门如何确保公平、公正招聘?一些地方不经公开招聘搞照顾性安排该怎样处理?
孔祥银:这个问题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科长吴海东同志回答一下。
吴海东:在《条例》发布前,国家人事部于2005年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对公开招聘的要求、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按照6号令规定,除政策性安置、涉密岗位人员和上级组织任命的外,凡未按6号令实行公开招聘,均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根据国家、省要求,我市于2012年印发《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随人社规〔2012〕6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随人社〔2014〕75号),对我市公开招聘范围、岗位计划、招聘条件、招聘程序、笔试组织、命题与试卷保密、阅卷与分数公示、面试考官、面试要求与面试程序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人社部门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将加强各县市区和各部门公开招聘工作的管理、协调、监督。同时也希望全社会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当地人社部门、上级人社部门和各级政府举报,我们将认真调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主持人:网友“明,仁_yNA3i”反映,他是一名下岗职工,今年48岁,按国家规定,社保必须缴满十五年,退休时才能领取养老金,而他85年参加工作,97下岗,总共缴纳社保金12年,97年以后没再缴纳。他想咨询一下如何补缴3年的社保金以达到国家的规定15年?
孔祥银:按照现行的养老保险政策,参保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180个月)以上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同时,按照鄂劳社文【2003】189号《湖北省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人社部门每年在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至300%的范围内,确定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档次。灵活就业人员根据本人经济收入状况,从中选择一个档次,申报本年度缴费基数。因此,这位网友要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待遇,可以按照上述规定,携带社保本到首次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按照现行的社保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进行缴费。
主持人:网友“小国寡民”反映,他在某企业上班,办理的是劳务派遣手续。近期因公司效益下滑开始逐步减员,他在此次减员范围内,有几个问题需要咨询一下:一是当初入职时,公司便收取每位员工2000元的质保金(有单据),请问这合理吗?二是劳务工的医疗保险办理只是仅仅开了个户,中途并未交钱,平时买药医保卡里一直没钱,这是违规吗?三是此次减员,合同工能领取部分补偿金,而劳务工则没有说法,请问劳务工有辞退补偿金之说吗?四是如果劳务公司以各种理由(如:再找并不适合的工作)不依规办理离职手续,不履行劳动合同之相关条款,我们该如何讨要说法?这位网友提问也是非常详细,请孔局长您来为他解答。
孔祥银:好的,对于刚才这位网友提出的问题,我一一做下解答。
一、关于质保金。类似押金或保证金,是劳动合同法明令禁止的,公司不应该收取,应迅速退还。否则,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
二、因劳务派遣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劳务派遣公司的职工,而不是用工单位的职工。劳务派遣公司应当依法为劳务派遣人员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如果由此给职工造成损失,由派遣公司承担后果。
三、劳务派遣人员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后,由派遣公司安排(包括重新派遣到其他公司,或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
四、如果劳务派遣公司没有依法履行劳动合同,导致你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主持人:好的,由于时间的关系,今天的访谈到这里就接近尾声了,没有回答到问题的网友不要着急,在访谈结束后人社局将把提问收集以回帖形式给网友答复。
孔祥银:再次感谢广大网友朋友们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诚挚地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继续给予关注和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