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30多年来,珠海始终坚持科学发展理念,坚持以“生态文明新特区、科学发展示范市”为统揽,以全面建成国际宜居城市为目标,大力实施“蓝色珠海,科学崛起”战略,走出一条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的发展道路,在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同时,依然保持了良好的生态环境。
申报门槛高考评指标严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是由国家住建部(原国家建设部)自1992年发起的一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创建活动。评估每年进行一次,采取城市自愿申报,住建部组织专家评议。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具有非常严格的申报门槛、考核指标和跟踪反馈体系。申报城市必须是已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的城市,至今国内尚未授予任何一座城市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称号,但首批试点城市有青岛、扬州、南京、杭州、威海、苏州、绍兴、桂林、常熟、昆山,示范城市为深圳市。
与国家园林城市评比中侧重城市的园林绿化指标不同,“生态园林城市”的指标更注重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共有8类90项,包括综合管理、绿地建设、建设管控、生态环境、节能减排、市政设施、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等。较之“园林城市”的评比标准,“生态园林城市”的评估增加了衡量一个地区生态保护、生态建设与恢复水平的综合物种指数、本地植物指数、建成区道路广场用地中透水面积的比重,以及城市热岛效应程度、公众对城市生态环境的满意度等评估指标。
珠海创建全面推进
珠海是首批“国家园林城市”之一,先后荣获“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生态市”等众多荣誉称号。“海上云天,天下珠海”,优美的生态景观、一流的人居环境,也让珠海成为中国第一个被联合国人居中心授予“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的城市。
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是我市生态环境质量的又一次“大考”,也是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展示,珠海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领导小组,设立创建办公室,组建了技术指导和资料档案编辑小组,并制定详细的创建目标和规划,建立多部门联席例会制度,为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珠海在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城市生态功能的提升,追求城市生活品质及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按照新标准、新理念、新要求狠抓创建工作。
以“环境宜居与欧美先进国家相媲美”为目标,从高端谋划、科学规划入手,云集全球顶层智慧;与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签定合作框架协议,就生态低碳城市建设、国际宜居城市指标体系研究等进行合作;出台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着力建设生态安全、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文化、生态人居五大体系,积极推进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出台“美丽珠海”行动方案,众多环境宜居建设重点项目全面启动,生态园林城市建设迈上快速发展的步伐。
创建生态园林城市是一项事关全社会的系统工程。我市积极开展植树爱鸟嘉年华、世界动植物日、地球湿地日、爱鸟周、垃圾分类进社区、美丽阳台创建评选等活动,宣传绿色知识和生态理念,不断提高市民对生态园林的知悉度、参与度。每年3月举办主题植树月活动,进一步提高市民爱绿、护绿、建绿、兴绿的意识。三年来,各级政府、社会团体、户外组织举行各种植树活动超过100次,现场植树超过600万株,广泛发动社会各界踊跃捐资建绿,建成了华发水郡湿地公园等数十个城市大型公园绿地,先后建成爱国拥军林等几十个城市主题林;积极培育“绿色细胞”,全市共打造了各级“绿色学校”165所、“绿色社区”61个、环保教育基地16个。各种社会绿色社团达148个,绿色使者、绿色志愿者等人数达7万人,逐步形成了人人关心绿化的良好社会氛围,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满意率95%以上。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是一张煜煜生辉的城市名片,珠海形象将更具魅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