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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市场商品质量令人忧

2014-12-8 09:44| 发布者: 誓言 |来自: 随州日报


    记者 黄闯  通讯员 朱玲

    近几年,随着农村生活水平提高和农民消费需求增长,大量生活日用品进入农村市场,这有利于扩大内需、刺激消费、促进农村市场繁荣,也有利于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的城镇化建设,是一件大好事。但是,市场繁荣了,农民生活水平改善了,而一些在城市少有立足之地的假冒伪劣商品也鱼龙混珠,转向农村寻找生存空间,把农村变成销“废”地,使农村市场消费者饱受其害。
    据悉,从今年9月中旬开始,随县工商局对全县开展第二轮大规模的商品质量抽检活动,历时近两个月,在商品质量专业检测机构的配合下,执法人员对洪山、均川、柳林等7个乡镇148户家用电器、日用杂品、农资、建筑装修材料经营户开展质量检测。共抽检商品101个批次,合格33个批次,不合格68个批次,不合格率67.33%。农村市场商品质量令人担忧。那么,是什么原因使假冒伪劣商品在农村“大行其道”呢?又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大力整治呢?连日来,记者进行了探访。

    A  农村市场商品质量堪忧
    上个周末,记者来到随县洪山镇,在一家出售日用品的店铺里,随手拿起一块带盒子的肥皂,没想到肥皂包装上印着黑色字迹的日期,包装上赫然写着:“2011年1月5日”,标签上标示这个日期是使用期限,而标签上标明的保质期只有3年。记者接着看了很多该品牌的香皂,日期皆为2011年。而在路边摆设的两元店摊档中,全是无任何文字说明的牙签盒和镜子等等,这样的产品比比皆是。记者在现场看到,这些便宜的商品还有不少村民前来购买。
    在一家小型超市,让人错愕的商品也摆在货架上出售。记者看到,一筒售价为2.5元的绿豆饼外塑料包装袋上的品名为“新一代××绿豆饼”,厂家地址是大亚湾西区。而在包装内部,一张小标签贴在了绿豆饼上,可以清楚地看到,小标签上写着的品名为“××华饼家绿豆饼”,而生产商地址则是“东莞市万江新村工业区”,同一件商品厂家竟然有两个。咋一看,还让人以为是“合资企业产品”呢。
    在另外一家小卖部,记者看到有孩子特别喜欢吃的麻辣味小吃,5角钱一包,记者看了半天,也没有找到生产日期,请销售人员帮忙也没有找到。销售人员说,这种食品很受欢迎,价格便宜,有的孩子一次就买10多包。当地一位到市场买菜的村民正好在选购该食品,他并没有仔细看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或其保质期就买了两包。他说,这种食品很多孩子都爱吃,孩子吃了,也没不良反应。
    记者在集镇上走访发现,一些货摊上摆着飘柔、海飞丝洗发水和雕牌肥皂、碧浪洗衣粉等日用品,其售价比城市同类商品便宜许多,拿起来仔细看看,拙劣的包装不由人要怀疑其来路。类似的现象还不少,如饮料、酱醋、小食品等,琳琅满目,许多商品的价位也都较城里超市的售价低得多。其实,其中大多是假冒伪劣产品,有的干脆就是土作坊土法制作的。

    B  伪劣商品为何在农村“大行其道”
    由于农村消费水平还比较低,农民购买力仍然很有限,一些大型、正规、集团型超市无意进驻,农村市场流通领域经销食品的经营主体主要变为集贸市场、个体副食品商店等。城市里众多的商业实体,彼此间日趋激烈的竞争,使得商家争着“物美价廉”。而在农村,商业网点零散分布,在一定地域往往独树一帜,为其局部垄断经营营造了有利条件。不少村民反映说:“商店少,所以没有挑选的余地。”
    当然,最为重要的还与农民的消费观念有关。曾都区何店镇一刘姓村民对记者说,他买东西从来不看什么商品的商标、厂名、厂址,甚至生产日期,只要便宜就行。“啥真的假的不要紧,能吃就行……”他的这句话,代表了相当一部分农民朋友的消费心态。在他们的消费观念中,“便宜”还是首先考虑的问题,这就为低价劣质商品提供了生存的温床。对于什么是“三无”产品、如何识别,绝大多数农民都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其次,农村小商品经营主体不规范,经营者自身是农民出身,对商品知识、法律知识的了解很有限,经营时往往只考虑进的货有没有人买,能不能赚到钱,至于质量怎样则想得很少。很多城市批发商也因为利润空间大,将大量假冒伪劣产品源源不断地输送到农村的小卖部,甚至是一些集镇超市。
    曾都区何店镇贯庄村一位从事副食品经营十几年的刘先生告诉记者,现在批发市场上的一些假饮料,无论名字还是外包装都和一些名牌产品相差无几,很难识别,一不小心就会错买。“刚开店时,批发那些吃的喝的,从没考虑过它是真是假。饮料不都是厂里生产的,还能有假的?后来有一次,邻居买了一箱娃哈哈,回去拆开后发现喝着不是味,第二天就找回来要我退钱,让我很难为情。后来发现那瓶子上印的是‘笑哈哈’。”现在去批发商品,刘先生就特别留心一些类似于奶制品或纯净水之类的饮品。另一位长年做饮料批发生意的王先生对此也深有体会,他说,现在造假技术也在更新换代,与时俱进,假饮料能以假乱真,没有经过严格检测是很难识别出来的。
    再次,农民法律意识淡薄消费知识不多,辨别商品真伪能力较弱,即便买了假货,常常自认倒霉,很少去依法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农村市场更多的是熟人经济,村子里开的小杂货店,其顾客群也多是本村人,一些农民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即使发现了食品的质量问题,也很少有投诉的。“我们和商店老板 ‘低头不见抬头见’,有点小毛病的食品,也就吃个‘哑巴亏’算了。”
    另外,农村市场执法部门力量相对薄弱,许多基层工商部门只能应付乡镇街道上的较大商场管理和农贸集市管理,无暇过问设在各个村庄的小门店。面对农村市场分散、销售网点多的实际状况,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是力不从心,难以到位,也是假冒伪劣商品在农村市场存在的原因。

    C  如何让农民不再受伪劣商品之害
    针对农村市场商品质量存在的问题,随县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依据省工商局的抽检计划,结合全县实际,以抽检涉及人身安全、群众投诉举报频率高、相关媒体因质量问题曝光的商品为重点,大力加强农村市场商品质量检测,确保抽检地域覆盖面广,不留死角。加大农村市场的宣传力度,让消费者增强识别能力,自觉抵制不合格商品,只有农民不去购买假冒伪劣商品,才能让它们没有市场。同时,要让农民知道,如果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要积极向工商部门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着依法、及时、从严、从重的原则,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增加经营者违法成本。做好信息公开制,让执法部门、经营者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经济发展服务。
    在采访中,不少市民、网友也建言献策。市民黄先生认为,加强农村市场商品质量监管,首先要加大宣传,增强农民消费、维权意识。政府、相关部门要利用宣传单、标语、举办假冒商品展览等载体,定期公布食品信息动态,引导农民群众改变不良习惯和心理,科学消费、健康生活。特别应重视对留守老人、儿童的教育引导,提高农民辨别食品好坏、优劣的能力,力求让他们做到不干不净的不买、假冒伪劣的不买、来路不明的不买。
    网友“水流深”建议,工商部门应该把责任分配包干到基层,一旦哪个管理员包干的市场发现假冒伪劣商品,其基层管理人员负连带责任,这样才能加大监管力度,让假冒伪劣商品不敢在农村市场上出现。
    网友“火玉”提出,有关部门应转变观念,从切实保护农民切身利益出发,高度重视农村市场打假问题,采取多种综合措施,加强对农村市场的监管,从源头遏制假冒伪劣商品在农村蔓延。要加强对那些为假冒伪劣商品牵线搭桥的不法批发商以及那些善钻空子、非法经营的店主进行严肃处罚。总之,决不能让农村成为假冒伪劣商品的避难地、销售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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