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钟鸣 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推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民的法治意识和人民对法律权威的信心。人民群众对于法治的态度,决定了法治普及能否在社会中确立根深蒂固的基础。 在我国,要想顺应人民群众的期待,就要大力普及法治观念,树立起“法大于天”的现代法治意识,在人民的心中形成对法治的拥护与信仰,使全体人民忠实崇尚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坚定捍卫法律,这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 建立法治国家树立民众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是关键 “依法治国”的“法治”思想起源自西方,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一书中将“法治”的含义解释为“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中国古代 《管子》中最早出现了“以法治国”一词,指的是以法律政令规范人们的行为,作为治理国家的规矩准绳。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法治观念在全社会日益普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逐步提高,对建设法治中国的未来充满信心。 为民众树立法治意识,关键在于树立公平正义的法治观念。“法律是公平正义之术”,公平正义是法治的灵魂与精髓所在,是现代社会中为广大民众所崇尚的法治理念与价值取向。惟有实现公平正义的准则,才能使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真正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保障法治建设与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相契合。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不断进步的时代,更要注重增强民众的法治意识,让人民群众拥护法治建设,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而贡献心力。 建立法治国家增强民众对法治普及信心是保证 社会主义国家实行依法治国,本质上是“民治”而不是“治民”,是使人民当家作主加以法制化的保障。因此,广大民众对于法治普及的信心和参与至关重要。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普及的信心,才能充分调动民众发挥聪明才智为法治建设做出贡献。发挥人民群众推动法治普及的主观能动性,形成“法治普及,人人有责”的意识,才能营造出人人懂法、守法的社会氛围,针对群众迫切需要的事项和社会现实的发展变化而制定、实施法治规范,营造出法治为民的浩然正气。 建立法治国家在民众中全面普及法治精神是目的 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现实需要,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普及法治精神,是依法治国在基层全面推进的必由之路。普及法治精神的有效途径在于,联系民众日常生活,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以法治理念的普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长足发展。通过广泛开展法治理念教育,使全民普法与社会人本文化、科学发展相协调。普法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唤起了我国民众对法治的认同,让民众真切地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展望未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目标具有强烈的感召力,让每一个中国人都深刻地认识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正伴随着我国改革与经济社会的发展而逐步建立起来。法治中国在望,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鼓舞下,我国民众将树立起对法治普及更为坚定不移的信心。 “国无法则人无矩,法不公则国不稳。”法治的根基在于人,让法律铭刻在每个人的心里,实现每个公民都自觉遵纪守法,才是法治社会来临的一天。 (作者系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