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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关于受理城东公共租赁房一期摇号登记申请的公告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4-11-11 08:56
来自: 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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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首批公共租赁房即将进入摇号分配,为确保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我市城东公共租赁房一期摇号登记申请工作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及租金标准:
    (一)房源情况:城东公共租赁住房一期位于青年东路随州高新区熊家村7组(东方豪庭小区以东),为16-17层高层建筑。
    一期共有房源802套,户型为一室一厅,面积42m2-44m2,其中42m2:288套,44m2:514套。
    (二)租金标准:租金价格分为二类,其中:一是符合城市中等偏下家庭收入标准的:4元/m2/月;二是符合城市低收入家庭标准的:0.9元/m2/月;物业管理费均为1元/m2/月。
    二、登记对象:
    (一)已通过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审核,并于2014年4月24日在随州日报和随州房产局网上公示的1400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于2013年9月申请公租房,通过公租房资格审核并于2014年4月24日在随州日报和随州房产局网上公示的475户城市中等偏下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
    (三)于2014年9月29日、10月9日随州房产局网公示取消保障资格的家庭人员及2014年10月29日随州日报公示的曾都区经济适用房摇号入住结果人员不在此次摇号申请登记范围内。
    三、登记时间、地点及登记程序:
    (一)登记时间:2014年11月11-11月21日
    (二)登记地点:青年东路随州高新区熊家村7组(东方豪庭小区以东),城东公租房小区物业管理处。
    (三)登记程序:
    1、在公告规定的登记对象范围和时间内,申请人须持本人及家庭共同申报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登记。登记时间10天,逾期未登记的视作自动放弃此次摇号配租。因疾病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登记的,申请人可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办理登记手续,被委托人须持委托人本人签字的委托书、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登记工作人员应查验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查验无误后,应受理登记并出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配租登记单》,申请人须在《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配租登记单》存根联上签字备查;在申请人资料录入电脑时,随机生成各申报家庭相对应的唯一号码作为参与公共租赁住房的摇号号码。
    3、公告登记截止时限前,申请人可以撤销登记申请,并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配租登记单》回执联交回;登记截止时限后,申请人不得撤销登记申请,直接进入摇号程序。
    (四)登记截止时限结束3个工作日内,登记数据汇总后由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分别在市级新闻媒体或随州房产管理网上公布。
    咨询电话:3235739
    特此公告。
2014年11月11日

(责任编辑:海阔天空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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