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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公开承诺

2014-7-7 08:25| 发布者: 隋意 |来自: 随州日报
       一、建立服务窗口,服务群众热情周到,消防行政许可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面向社会公开执法流程、法律法规依据、服务项目、受理范围、办事时限和办理结果,公开便民服务热线电话和总队、支队纪委投诉举报电话;消防行政许可全面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
       二、实行“经营零干扰、服务零距离、审批零收费”的“三零”举措,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执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除按规定需组织专家评审的外)、消防验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验收意见。
       三、受理警情准确,出警迅速,积极参加灭火救援和社会救助,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执行公务活动中,绝不以任何名义向工程设计、施工和建设单位、中介服务组织、消防产品生产和经销企业以及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收取赞助款、慰问费等;绝不以任何形式违规插手消防工程或指定消防产品。
       五、聘请廉政监督员,广泛听取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对社会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认真整改落实,坚决纠正和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监督举报电话:0722-3584120
       监督举报网络邮箱:2308518531@qq.com
       监督举报地址:随州市交通大道K010号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邮编:441300)

主管:中共随州市委宣传部 主办:随州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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