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我市今年再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2012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6元。
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对象为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继续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普调标准为:符合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6元,在此基础上,再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3元。在普调的基础上,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或薪金制的人员、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高职人员、高龄退休人员等部分群体再适当提高调整标准。
据了解,这是我市连续第九年上调基本养老金,将惠及我市5万多名企业退休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