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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清执法”清风拂面 药监部门行政执法连续十年保持“四零”纪录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3-1-18 09:36
来自: 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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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州网讯 记者杨文明、通讯员曾铁军、曹丽君报道:“药监人员对我不是一罚百了,几次对我讲法律,说危害,耐心细致的态度,让我感动。”1月15日,城区某药店店主对记者说。
    去年5月,该药店销售的“京都慈庵堂蜜炼川贝枇杷膏”与药品“京都念慈庵蜜炼川贝枇杷膏”外包装极为相似,主治功能也完全相同。经查,该药店从武汉某保健品市场进货,却无法提供合法票据。执法人员对此并没有简单地罚款了事,而是耐心细致地与店主沟通,直到店主心悦诚服,并保证今后决不再出现类似违法行为。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李友明表示,执法要严格,也要人性化,让当事人心服口服,让百姓满意。药监系统推行“三清式执法”,即在执法各个环节做到说清法理、说清事理、说清情理,让监管对象对执法全过程看得清、想得通、信得过,促使当事人迅速整改错误,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012年,该局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442件,抽验药品1274批次,无一例信访投诉和行政诉讼案件,推行的“三清执法”已连续十年保持行政执法零违纪、零错案、零复议、零诉讼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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