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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培育旅游支柱产业推进旅游经济强市建设的决定

2010-9-1 22:27| 发布者: 随网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和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培育旅游支柱产业推进旅游经济强省建设的决定》,充分发挥旅游业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作用,现就加快培育旅游支柱产业,推进旅游经济强市建设作出如下决定。
  一、统一思想认识
  (一)充分认识旅游业的地位和作用。旅游业是战略性产业,资源消耗低、带动系数大、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是当今世界发展最快,前景最广阔的“朝阳产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加快培育旅游支柱产业,推进旅游经济强市建设,对于充分发挥我市的资源优势,优化经济结构,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拉动消费者需求,扩大社会就业,推进全面开放,构建和谐社会,实现走在全省同类城市前列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旅游业的地位和作用,切实把旅游业发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 
  (二)切实增强建设旅游经济强市的紧迫感。我市旅游资源丰富,在全省占有重要地位;发展势头良好,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联带动作用日益呈现。但旅游资源优势尚未转化为旅游经济优势,旅游业发展的整体水平还不高,与国内、省内先进地区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与人民群众对旅游业发展的新期待还不相适应。当前,全国、全省特别是周边地区旅游业发展如火如荼,对我市旅游业形成了巨大的竞争压力。我市旅游业正处于转型升级阶段,在全国性的新一轮旅游发展浪潮中面临着“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的严竣形势。省委、省政府“两圈一带”战略的实施和市委、市政府“四个随州”的建设,对旅游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有“坐不住”、“等不起”、“慢不得”的紧迫感,抢抓机遇,乘势而上,推动全市旅游业新一轮的大发展。
  二、明确总体思路
  (三)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旅游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以更新观念为先导,以产业转型升级为契机,以壮大旅游市场主体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政策扶持为保障,转变发展方式,提升旅游产业的市场化、规模化和国际化水平,充分发挥旅游业的综合效应,把旅游业建设成为我市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努力实现随州市由旅游资源大市向旅游经济强市的跨越。
  (四)主要目标。到2015年,年接待海内外游客10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80亿元,相当于全市社会生产总值的10 %以上,提供直接就业5万人,带动城乡相关就业20万人。力争培育1-2个省内知名大型旅游企业集团,打造2-3个旅游知名品牌,1-2个5A级景区,2-3个4A级景区,2-3家4A级旅行社,1-2家五星级酒店,5-7家四星级酒店,2-3个省级旅游名镇,6-8个旅游名村,500家星级“农家乐”。将我市打造成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重要的门户城市和华中地区乃至全国的重要旅游目的地。
  (五)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并举。加强政府的政策保障、宏观调控、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形成政府宏观调控、行业自律管理、企业主体突出、社会力量参与的发展机制。
  ——坚持环境保护与有序开发并举。既开发利用好旅游资源,又精心保护好生态环境,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实现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
  ——坚持产业联动与区域合作并举。加快旅游业与文化、体育、农业、工业等相关行业的融合发展,形成多业支撑、共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强与省内外和周边地区旅游合作,大力发展无障碍旅游,形成大旅游、大市场、大产业的发展格局。
  ——坚持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并举。优化政府管理机制,建立行业协会运作机制,健全开放发展机制,完善多元投融资机制,培育大型旅游企业集团,发挥产业集群效应。
  ——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并举。既立足长远,整体谋划,又着眼当前,抓住重点区域、重点景区和关键要素、关键环节优先予以突破。
  三、突出工作重点
  (六)科学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完善全市旅游发展规划体系。理念上要做到景区建设、环境保护、经济发展“三同步”,历史遗存、当代风貌、未来发展“三和谐”,生态基础、文化特色、休闲功能“三融合”,做足做活山水、文化和城市三块大文章。标准上要按照“国内一流、国际知名”和“世纪精品、传世之作”的要求来设计。创意上要突出特色和差异,强调文化和内涵,注重参与性与趣味性,体现科学性、前瞻性和操作性,提高旅游规划质量。加强统筹,确保旅游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其它规划相衔接、相统一。建立由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的各类旅游规划会审机制,强化旅游规划的权威性。按照“一心四带”的景观布局,充分发挥中心城区的龙头带动作用,加快以炎帝文化、编钟文化、白云湖生态景观为主体,季梁祠、白云书院、隋文化园为补充的景区景点建设,完善城市配套旅游功能和服务设施,把随州城区打造成鄂西北主要的旅游集散中心。完善配套建设大洪山——玉龙温泉养生康体景观带,银杏谷——桃源河乡村观光景观带,桐柏山——玉龙漂流生态探险景观带,中华山——徐家河休闲度假景观带,形成南北并举,城乡联动,竞相发展的旅游格局。
  (七)着力打造旅游特色精品。围绕突出特色、提升品位、优化布局、丰富内涵、完善功能、扩大规模的要求,打造“专家叫好、游客叫座”的高端旅游产品。加快重大旅游项目建设,尽快形成旅游经济强市的支撑体系。重点建设十大项目,即炎帝神农故里景区及中华农耕文明园项目,擂鼓墩景区、博物馆及编钟文化城项目,大洪山慈恩寺、长岗门景区及旅游名镇为主体的综合开发项目,中心城区白云湖湿地公园、白云山森林公园及游客集散服务中心项目,玉龙温泉二期水上高尔夫、汽车拉力赛等配套项目,千年银杏谷、民俗文化村及九口堰红色旅游项目,桐柏山、七尖峰生态探险旅游项目,太白顶、玉龙漂流等淮河综合开发旅游项目,徐家河旅游度假区提档升级项目,三潭、中华山、黑龙潭生态休闲旅游项目,形成寻根祭祖之旅、音乐文化之旅、山水生态之旅、红色文化之旅等旅游产品,满足不同旅游者的消费需求。
  (八)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旅游交通建设,按照互联互通、方便快捷的原则,构建以铁路干线、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和景区通道为网络的现代综合旅游交通体系。加快建设麻竹高速西段,争取开通武汉至随州城际高铁客运专列,完善全市干线公路,推动旅游景区与干线公路的连接。加快景区的供水、供电、通讯、内外交通标识、污水垃圾处理、环境监测、停车场、旅游厕所、旅游安全等基础设施建设。抓紧建设集旅游信息咨询、宣传促销、出行服务、医疗救助、违规投诉、产品展示、住宿餐饮等功能于一体的游客服务中心,不断完善服务体系。注重旅游城市的配套建设,围绕“食、住、行、游、购、娱”六大旅游要素,塑造优越环境、优美市容、优良秩序、优质服务的旅游城市形象。加大旅游配套服务接待设施建设,改造提升宾馆饭店档次,建设一批高星级宾馆饭店、经济型接待酒店和“农家乐”,适应不同层次旅游者的消费需求。加强旅游信息化建设,建立覆盖全行业的管理与服务的信息网络系统,大力推广旅游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加强旅游区域信息合作,建立城市间信息互通、资源互补、宣传互动、客源共享的旅游信息平台。
  (九)推进旅游业转型升级。创新旅游发展理念,推进旅游产品开发模式由单一观光型向多元复合型转变,旅游经营模式由单一形式竞争向综合品牌竞争转变,旅游效益增长模式由单一门票经济向综合产业经济转变。全面推行旅游标准化等级评定管理,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加快旅游产业与第三产业的融合,充分利用炎帝文化、编钟文化、宗教文化、民俗文化与现代文化、舞台艺术,推出一批游客喜闻乐见的观赏性、互动性强的情景艺术旅游产品。着力发展生态旅游、森林旅游、商务旅游、体育旅游、工业旅游、农业旅游、医疗保健旅游、户外拓展等新型旅游产品,逐步形成自然观光与文化欣赏相协调,长线旅游与短线旅游相结合,各类要素相配套的旅游产品体系。加强区域内的旅游资源整合和区域间旅游线路的对接,以增强吸引力、延长逗留时间,促进旅游消费。
  (十)壮大旅游市场主体。通过资本扩张、品牌输出、特许经营等手段,推动旅游企业联合经营,促进旅游企业规模化、集团化、网络化发展。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旅游企业面向资本市场融资,重点支持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旅游企业做大做强,并力争1家上市。促进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形成以大企业为主导,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的格局。建立完善核心景区退出机制,加大核心景区投资额度及强度,对合同期内达不到投资要求的投资商,应促其无条件退出。利用高新技术创新旅游开发和管理模式,提高旅游企业的科技含量。
  (十一)扩大旅游业的对外开放。以重点旅游项目为载体大力招商引资,鼓励并吸纳社会资本公平参与发展旅游产业。对旅游休闲度假区、大型主题文化园和重要景区的建设,包括大型演艺和娱乐项目的打造,在规划和策划的基础上,大力引进战略投资者和大型企业集团,尤其是与国内外知名旅游和文化集团合作,实行资源整合和整体开发,高起点建设,高水平经营。要按照国家扩大服务领域外商投资试点的有关政策,在旅游资源开发、景区交通(包括道路、索道等)、旅游车船公司等方面积极与外商开展合资合作,利用资产运营权或收益权对外引资。积极引进优质战略投资者和知名品牌,积极发展中外合资和外商独资旅行社。支持有条件的旅游企业“走出去”,实行跨地区、跨国境连锁经营。
  (十二)大力拓展旅游客源市场。以国内旅游为重点,大力开发省内旅游市场,深度开发周边旅游市场,重点开发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地区客源市场。大力发展入境旅游,争取境外来随旅游人数持续稳步增长。积极引进国内外有实力的创意公司、文化企业、主流媒体和旅游公司参与我市营销策划,打造高质量、有品位的旅游宣传品牌和策划具有广泛影响的旅游活动品牌。建立地区联手、部门联合、政企联动、规范有序的宣传促销机制,实行政府整体形象宣传和企业产品宣传相结合,旅游目的地宣传与旅游线路宣传相结合。整合各种新闻媒介资源,实现旅游宣传常态化。创新旅游营销方式,把传统促销方式与网络营销、联合营销、事件营销等现代手段结合起来,重点办好世界华人炎帝故里寻根节,积极参加国家、省举办的各类旅游促销活动。加强与武汉等主要客源地、与周边大城市、与省内周边城市的旅游合作,发挥我市处在武汉城市圈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节点的优势,建立无障碍旅游圈,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品牌共建、线路共推、市场互动,进一步提升随州在省内及华中地区的影响力。
  (十三)努力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推进旅游行业标准化建设,抓紧制定并实施旅游环境卫生、旅游安全、节能环保等地方标准体系,重点保障餐饮、住宿、厕所的卫生质量。引导企业创建产品品牌和企业品牌,鼓励专业旅游管理公司推进品牌连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发挥旅游行业协会的作用,提高行业自律水平。逐步建立以游客评价为主的旅游目的地评价机制,不断提高游客满意度。
  四、加大政策支持
  (十四)增加政府投入。各级政府要把旅游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从2011年开始,市级财政每年按本级一般预算收入的1%安排旅游专项资金,用作城市形象和旅游宣传推广、旅游规划编制、旅游人才培训、旅游公共服务和旅游发展奖励等引导性投入。中央和省安排的各类专项资金,要向旅游项目倾斜。各地应根据财力状况,安排相应的旅游专项资金,支持旅游业发展。
  (十五)加大金融扶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旅游企业的支持力度,对新建、扩建、改建旅游项目优先安排贷款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进行资本运作,通过股票上市、企业债券、项目融资、产权置换等方式筹措资金。制定完善旅游项目贷款贴息财政补贴办法,促进社会化融资。创造条件,成立旅游开发投资公司,组建旅游企业信用担保公司,搭建旅游业开发建设的融资平台。积极推进金融机构和旅游企业开展多种方式的业务合作,探索开发适合旅游消费需要的金融产品,增强银行卡的旅游服务功能。
  (十六)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将旅游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对重大旅游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等确需调整土地规划的,可依法申请调整。列入全市重点项目的旅游建设项目用地计划由市专项安排。在投资和绿化工作落实的条件下,对以有偿方式取得旅游景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并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或旅游资源开发的土地,使用出让期限最长为40年,期满可申请续期。非政府单项投资1亿元以上的旅游项目建设取得土地使用权,植被恢复费、配套费等规费可由受益地方政府按适当比例奖励给项目单位,土地出让金按合同约定方式缴纳。
  (十七)落实税费价格政策。投资经营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的企业、投资旅游景区开发达到有关条件的企业,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等旅游企业每年发生的宣传广告费用,可根据有关规定税前扣除。旅游饭店实行与一般工业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用热同价。旅游商品生产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研究开发费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予以优惠。旅游企业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予以财政补贴。旅行社可以接受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委托,为有关公务活动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或者会务服务。
  (十八)实行旅游发展奖励。出台《旅游发展奖励办法》,对在湖北旅游强县、湖北旅游名镇、湖北旅游名村、4A级以上旅游景区创建工作以及旅游招商引资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五、加强组织保障
  (十九)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随州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定期研究旅游业发展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全市旅游业发展。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外事侨务旅游局,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协调互动,通力合作,形成发展大旅游的整体合力。
  (二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优化商务环境,打破行政和行业壁垒,消除地域歧视,鼓励各类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发展旅游业;优化政务环境,规范审批行为,简化审批流程,扩大网上审批,提高行政效率;简化通关手续,为海外旅游者来我市旅游提供便利;优化监管环境,建立相关部门与旅游部门联动执法检查机制,减轻旅游企业负担;优化舆论环境,强化旅游宣传,营 造全社会关心旅游、支持旅游、发展旅游的良好氛围。
  (二十一)创新旅游发展体制和机制。建立大旅游发展机制,整合各类旅游资源,形成大旅游、大产业、大市场的发展格局。创新旅游管理体制,强化旅游行业管理职能。改革旅游景区管理体制,依法推进旅游景区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分离。积极探索旅游管理体制改革、旅游景区体制改革和旅游产业发展综合改革,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二十二)加强旅游市场监管。落实地方政府、经营主体、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健全旅游监管体系,建立各级旅游执法机构和质量监督机构,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和旅游投诉处理。大力推进依法治旅,建立部门协调配合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旅游市场监管,旅游、工商、公安、商务、卫生、质检、价格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开展打击非法从事旅游经营活动,整治“零负团费”、虚假广告、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等欺诈行为,维护游客合法权益。
  (二十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旅游人才培训和鉴定 “百千万”工程,培训百名旅游职业经理人、千名导游和旅游管理人才、万名各类旅游职业技术工人。鼓励支持旅游院系学科发展,加强旅游人才培训基地和机构建设,对旅游从业人员开展经常化专业培训,培养各类旅游人才。注重旅游高端人才的引进,优化我市旅游人才结构。建立和完善旅游职业资格和职称制度,培育职业经理人市场,为全市旅游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十四)建立目标考核体系。把旅游业发展目标任务纳入县市区、市直部门年度工作考核体系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体系,纳入县域经济发展综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开展年度旅游发展先进单位评选活动,推动旅游经济发展。建立督办问责制度,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旅发办要加大对旅游业发展各项工作的督办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推进旅游业发展贡献突出、成绩显著的地方、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主管:中共随州市委宣传部 主办:随州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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