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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随州的振兴 (2)

2012-12-26 11:09| 发布者: 随网

第二节   随州经济的昌盛

  随州经济在我国2000多年的文明史上,是跌宕起伏、几经沧桑,有繁荣也有衰颓,但总的趋势还是不断发展前进的。明清两朝随州经济有所振兴,农业与手工业、商业都有一定程度的发展,出现了昌盛的形势。

    一、兴随的举措
    
  明清时期地方官员曾采取了一些有利于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和发展生产的措施。
    
  有明一代,随州有些地方官员尚能兴举实政,以发展生产为要务:
    
  首先,减轻农民负担,改善农民生活。明洪武年间,杜智任随州知州时,体察民众负担过重,不忍严刑重征,宁可自己冒失职之责,违纪之罪,依例当谪戍,也不愿严刑征敛。这就缓和了民众和官府的紧张关系,提高了民众的生产热情同治《随州志》卷21《名宦》。鄞县范钦任随州知州时,感到费耗特大,民众负担重,于是“节省里甲,樽节夫骑”,“忧其困乏,则舍有赎羡,谷存赈贷,辨其邪枉,则鬻贾以时,衡量必谨”。采取种种措施,以“节浮派”,宽苏民困同治《随州志》卷32《艺文下》,《随州范曹二使君去思碑记》;卷21《名宦》。昆明吕和任随州知州时,“严明廉慎,行动不苟”,遇灾荒先发仓赈济。每年四月例纳祗候钱,“时禾未青”,民众无钱,如强征民众只能去借贷,这只会加重民众的负担,于是他特命缓征,“俟秋成并纳”,使“民无催科之扰”,民众安心。这些地方官想方设法减轻民众的负担,关心民众的疾苦,促进了生产的发展。
    
  其次,兴修水利,发展农业。在李充(或作克)嗣任随州知州时,“首询民所疾苦而为之除之”。他察知民苦于水患,乃“环城为堤,以御水患”。又采取了变水害为水利的措施,使水能蓄能泄,广建防洪蓄水工程,修陂池,筑堤塘,兴水利,发展农业。也解决了水年年泛溢,冲没南方的问题,从此民众得以安居生产。此后,“污莱辟,户口盈”。过去漕粮起运,多雇用民舟,增加了百姓负担,于是“乃造舟,假民,暇则听受他载”。据说造舟36艘,分给善于驾船的人,“无事听其驾船以取利;转漕令其候以装载”同治《随州志》卷21《名宦》;卷32《艺文下》,《前太守李公去思碑》。民既获利又可供漕粮运输,使国与民两便,对漕运与民生都有利,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第三,及时救灾赈荒,以苏民困。明吕和知随州时遇灾“先发仓粟,以赈贫乏”,“躬自监视,日不暇食”。身为民先,干出了一番事业。李充嗣还建“义仓于四乡,贮谷万斛,饥散丰敛,民赖以济”同治《随州志》卷32艺文下《前太守李公去思碑记》。徐世淳崇祯时任随州知州“会岁大荒”,士多就食粥厂,“分粟赈之”《大清一统志》卷227《湖广德安府》。林梓就任随州知州时正值酷暑无雨,“乃释轻罪,决滞狱,平称兑”。缓解民困,调剂有无,缓和矛盾,有利于农业的发展。
    
  第四,官员守法,为官清介、正直,关心民众疾苦。永乐时陈莘任随州知州,“谘访利病,循行阡陌,微服与野老谈使尽言”,“民受其利”。正统时范理知德安府,“随州民田为楚王护卫所占,犹令输赋,理奏请悉还于民”;“岁通巡属邑,省耕牧,廉疾苦,郡内大治”。明末清初王国宁知随州时,“刚方正直”、“不惮朝贵”,“爱惜士民,严箴规,绝苞苴”,清理讼狱,减轻徭役,民心安定。黄朝选知随州时“优于政治,明于科条,片言折而奸顽〓魂,越诉惩而良善帖席”。执法公正,打击奸凶不法之徒,民众安居乐业。
    
  由于官吏执法守法,肯于减轻民众负担,调动了民众的生产热情,使随州经济得到振兴。“民无催科之扰”,李充嗣知随州时,丁增至7300余丁口,永乐年间仅三年就“开田四百余顷民受其利”。
    
  及至清朝时,更加重视民心向背,注意安定与改善民众生活。由于“国家轻徭薄赋,旷典频施”,“荒租屡蠲,灾赈时恤”,这时的地方官员也较为关心民众生活。如李鸿雷于顺治三年任随州知州时,因兵火纷争,疮痍未复,乃以不扰民为宗旨,“一意抚循”,“立条鞭法,以苏里役”。招来逃亡军户,以实兵守。卢崇义知随州时三方未靖,征饷之书,络绎旁午,催科急迫,处理不善就会造成民众流离,民心离散。卢崇义“核实均派,民无重役之累”,随州得以安宁。黄镇知随州时,廉洁自持,吏以旧例,为知州进奉茶果银800两。他认为州官刚刚到任,岂能以收敛民财为快乐?表示不能这么做,按户逐一归还。阅粮籍见百姓散处输纳为艰,乃命户额不足一两的,许同甲大户带完。吏胥认为这样无法征收按例可征收的“羡余”,黄镇则明确地说:“吾意不在羡也,意在安民。”“于是尽除一切陋规及市肆官价”,“民甚便之”,曾作歌称颂。吴昆知随州“遇隙地募民开垦,种粟及木棉。岁暮,籍贫士给以粟”,提倡耕作。王云翔以汉阳同知摄任随州知州时,“凡讼狱差徭有妨农事者,悉革之”。官吏能为民做实事,处处以不增加农民负担、发展农业生产为意,故能提高农民生产的热情。
    
  抑制豪强,认真执法。地方官员能不畏强暴,不惧权势,公正执法,民众负担相对均平,社会才能稳定。这时随州知州张〓等人,能“驭吏以法,陋规私嘱,无敢启齿者”。政绩清廉,法纪整肃。金〓任随州知州时,“每理刑狱,必反复开导,令其自愧,不以峻刻绳人”。不少州官能“洁己爱民”,“自奉俭约,实惠及民,心主和易,亦无敢于以私者”。赵振清知随州,“实心爱民,耿介直朴,折狱不施刑讯,剖决如神,禁革陋规,霄小敛迹”。金云门知随州“洁己爱民,听断明决”以上所引均见同治《随州志》卷21《名宦》
    
  由于随州相继有了一批廉洁自奉、实心办事、耿介直朴、秉公执法的地方官,才使地方安定,生产发展,民众生活有所改善,随州经济得到了振兴。
    
  二、随州经济的昌盛

    
  随州全境的土地态势,基本上是“七山一水二分田”的自然环境,但全州光、热、水、土资源协调,适合于一般作物的生长。随州农耕文明发展较早,当全国许多地方还处在渔猎、采集经济时期,随州已步入农耕时代。在随州三里岗冷皮垭发现的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就发现了稻谷标本,这至少可以说明远在四五千年前随州有些地区已能生产稻谷了。在春秋时农业则更加发达,及至明清时期又有了新发展。随州农业产量高,在全国占居重要地位。垦辟土地的数量不断增多,明清之际原额田地等,能种植农作物的土地计有:

种     类 土地面积 赋            税
7667顷48亩7分 7636石8斗7升5合
591顷72亩7分 236石6斗9升1合
2472顷36亩2分 964石2斗2升1合
合    计 10,721顷57亩6分 8837石7斗8升7合

    清朝时土田可耕面积又有所扩大,大体上是:

种 类 时    间 田地面积(增) 赋      税
康熙五十五年至乾隆三年 26顷99亩1分 26石4斗5升1合
雍正六年 3顷33亩4分 1石3斗3升3合
康熙五十五年至乾隆三年 241顷15亩7分 94石4升7合
合 计 康熙五十五年至乾隆三年 271顷14亩2分 131石8升3升1合

    清朝原额及增垦土地共有:

种  类 土田面积 赋               税
7694顷47亩8分 7663石3斗2升7合
595顷6亩1分 238石2升4合
2713顷51亩9分 1058石2斗6升3合
合   计 11,003顷5亩8分 8959石6斗1升4合

    可见,清朝农业田土面积缓慢地不断扩大,赋税也不断增加。明朝藩王占有土田量之大是非常惊人的,楚王田地在清时称楚里,有田地5644顷15亩9分,潞王田地共有422顷37亩9分。藩王田特多,成为乡里中巨大的负担。而清实行“更名田”后,提高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使大量的田地得到更好的合理利用。
    
  由于人民能安居生产,故户口日增。明清时期随州地区人户消长概况,据乾隆《随州志》卷7《户口》所载,约如下表所示:

时    间 户    数 口    数 里    数 备    考
洪武十三年 1577户 10,515口 12里
永乐八年 1589户 11,271口 14里
成化八年 2303户 31,025口 16里
正德七年 2559户 46,523口 19里
万历四十年 2968户 60,397口
顺治五年 23,333丁
顺治十二年 增9349丁 增银1311两
8钱4分5厘
康熙二十一年 2968户 50,936口
乾隆五十四年 79344户 329555口

    从上表可见,万历与洪武时相比较,净增1391户、49,882口;乾隆与洪武时相比,净增77,767户、319040口。劳动力资源有了显著的开发,提高了社会生产能力。
    
  农民负担相对减轻,以清朝为例,清初如以23,333丁计称丁银,每丁派银1.452钱,以此按丁银和加征共计3388.348两。康熙五十年实征丁银为4800.1两。雍正七年奉旨丁随粮派,归入全省粮银,均摊带征。每粮银一两派丁银1.296钱,共实征2399.416两,地丁合一后,实际上减原额丁银2400.684两。地丁制实行后,在随州大幅度地减轻了农民负担,削弱了对农民的控制,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故农业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    
    
  随州经济在传统农业基础上,商业性农业也有所发展。不仅粮食作物成为商品,经济作物的种植业也有发展,如棉花生产,“随地户种木棉,人习为布”。家家户户都种植棉花,可见,棉花种植是较为普遍的。而且农家多会织布,棉纺织已成为家庭不可少的副业生产。家庭生产的棉布除自家消费外,也到市场上去出售。故在秋熟后,“贾贩鳞集,随民多恃此为生计”。棉花和纺织成的布匹,既是耕织结合体的生产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也成为农民维持生计的重要来源之一;同时有的也是为了出卖,为市场生产的商品,使农产品进一步商品化。
    
  由于生产力提高,粮食产量增多,仓贮事业也有了发展的基础。随州各地普遍建仓。常平仓在全年全县各地积谷共有32,472石8斗9升1。社仓有185处,共积谷20,754石8斗。
    
  农村副业的发展,蔬菜种类极多。有瓜有瓠,最著名的为菘,俗称白菜。还有羊肚菜、鹿茸菜、石发菜等(又名石筋,菜色深碧,细如发,生石上水流处)。草竹木之属亦颇多。
    
  手工业生产的产品也多是为市场而生产的商品。随州丝织业发展较早,据记载远在春秋时随州已有织造精美的提花丝织品。唐朝时随州产的丝织品已列入贡品,被视为当时的精品。
    
  清朝时随州境内许多市镇都有数量不等的缫丝作坊,仅厉山至万福店一带每年可生产蚕茧4万余斤。在众多的缫丝作坊中以厉山镇缫丝作坊生产的各色丝线最为有名,营销州外,可运销河南唐河、桐柏,本省襄樊、枣阳等地。棉纺织业在明朝时已较发达,随州各地均植木棉,农户也纺纱织布。清朝时全州棉纺织业生产又有了发展,男耕女织已成为生产定势。“随俗力耕织,烈山氏之遗教也。”同治《随州志》卷13《物产》。以厉山、安居两镇生产的“长头布”质量最佳,产量较大,厉山镇每集(隔日集)均可收购到长头布万余匹。且陕西、山西等地商人也纷至沓来,设庄收购,年贩运量达250万匹(折合4000万米),全州产量更远超此数。晚清以后洋布充斥市场,土布生产销售都受到很大影响。随州对外贸易多为转口贸易,主要输出商品以粮食、棉花、山货为大宗,由粮行、花线行聚零为整运销汉口,再转销国外。
    
  由于瓷器制造业的发展,随州县城在清朝时有经营瓷器的商号,还有10多家专门经营香、蜡、纸、炮等类商品的商店。
    
  随州土特产颇多,盛产银杏,又名白果。是世界孑遗植物之一,誉为“活化”。极富营养,含蛋白质、钙、磷、铁、多种氨基酸等,药用价值颇高,可治冠心病、脑溢血、高血压等病。随地盛产白果,占湖北产量的60%,计有10万株,有千年古树4株,有“银杏王国”之称。
    
  蜜枣也是本地特产,是湖北十大名产之一。枣大肉厚,质细色莹,甜脆甘美,沙酥爽口,为世人喜爱。嘉庆时随州知州曾将“胡凌兴”号制造的蜜枣,贡呈皇帝,备受赞许,说胜过鲜桃。产品供销本地、汉口和外省市场需要。
    
  此外有紫石砚等土特产,均有盛名。
    
  随州交通便利,古即为驿道枢纽,由京师至南方必经之地。陆路,以州城为中心,孔道四达,素称方便。水路,南由两河渡可入德安。西由周家树行渡可入宜城境,从木瓜园渡可入京山境。从州城水、氵厥水、氵差水府河、汉水达汉口。水路交通运输也较为便利。随州的地理优势,使之成为南北交通之冲要,是汉东商品集散的中心,商业贸易较为发达,故市镇密布全州,经贸繁盛。从现有资料湖北省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随州志》第3章《集镇》,中国城市经济社会出版社1988年版来看,约如下表所示:

时    间 集市数量                   变    化  情  况
增    减 %
嘉庆年间 59   100
光绪年间 50 -9 -5.31
宣统年间 75 +16 +12

    市镇数量虽有增减,但可见随州集市发展的趋势还是不断增加。大小集镇形成网络,相距5—15公里,多以农历单或双日为集,还有庙会也是一种贸易形式,交易时间三五月不等,交易活跃,成为地区间的贸易渠道。其主要集市为厉山镇,位于州北20公里氵厥水河与泥河汇合处。明朝称为烈山日中街,清朝嘉庆时称厉山店,宣统时改为厉山镇。镇有商店,成为汉东棉、粮的集散地,有铁器、石器和纺织、染印等作坊。形成了许多行业,聚集了各类工匠。许多商店资金雄厚,商业贸易兴旺。淅河镇清朝时称淅河店,清末时淅河镇尚有商店20多家,这里商业主要经营杂货、布匹、药材、陶器、茶叶、棉花、粮食等;还有铁、铜、银、锡器、篾器、皮革、酿酒、碾米等作坊。石码头常停大船数百只,交通方便商业繁荣。环潭镇,位于州的西部,明清时曾在此设梅丘巡检司。沿河船只众多,船桅如林,商业兴旺。粮食、食油、棉花以及其它土特产转贩邻近府县,并远运汉口。
    
  清代随州属淮盐专卖地区,淮南盐年运入量为4600大引(一引为600斤左右),计运入276万斤盐,分销随属地区。私盐贩卖很兴旺,每年春秋两季,盐贩往来随州不下数千人之多。嘉庆二十三年,为了加强控制,清朝在小林店、岩子河等地设卡缉查私盐。同治十二年官府在淅河设食盐分销局,管理盐务和经营批发,盐贩须有“龙票”才能购盐经销。是时淅河年销盐1200万斤以上。民国以后食盐私营者日多。
    
  商品经济向手工业和农业生产中的渗透,使随州商业性农业有了明显的发展。加之它地处南北文化交汇处,兼有南北经济之长,故形成了随州区域经济的特色,商品运销各地,转运贸易发展较快。而且开始出现了自然经济逐渐转型的趋向,也初步有了正在发展中的商品经济。

主管:中共随州市委宣传部 主办:随州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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