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城乡低保政策 1城乡低保标准 2017年随县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为:城镇月人均440元,农村低保年人均3750元。城乡低保根据评估的家庭收入与保障标准之间的差额确定补助金额,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金额不足150元按150元进行补助,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金额不足100元标准按100元进行补助。 2办理流程 居民依户申请→村(居)委会入户调查→民主评议→村(居)委会公示→镇(场)、管委会工作专班审核→村(居)会公示→镇(场)、管委会、县联合审批→村(居)会、镇(场)管委会公示→发证发折。 3申请城乡低保需提供的材料 1、户主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和登记相片3张; 2、书面申请书、家庭收入、财产状况证明和困难证明; 3、邮政银行账号复印件(户主);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大学录取通知书、残疾证、病历材料、身体状况等证明。 4有下列情况的家庭原则上不得享受城乡低保 1、原则上家庭成员中有1人以上(含1人)为行政、事业等单位正式职工,且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2、家庭成员中有稳定的退休工资,且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3、夫妻双方年龄均在60岁以下,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家中无特殊困难情况的。 4、举家外出一年以上的。 5、家庭拥有机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残疾人代步车除外)以及大型农机具的。 6、3年内家庭购买商品房或高标准(装修费用超过当地保障标准12倍)装修现有住房的。 7、非本辖区户籍居民且在本辖区居住未满1年的。 8、拥有当地户籍,但长期居住在县域之外的,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无法核实的。 9、家庭有私营项目,经营收入较稳定,且家庭月人均收入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10、家庭(非拆迁原因)有2套(含2套)以上产权住房,且人均拥有建筑面积超过当地规定的最低标准的,或者家中有房屋、门面出租,年租金收入在5000元以上的。 11、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有足够的赡养、扶养能力,却把家中老人或病残人员等单独分离出来办低保的。 12、隐瞒虚报家庭收入、人员、户籍等情况,家庭住址填写不详细或与实际不符的。 13、家庭人均现金资产(含储蓄存款及利息)和持有有价证券等金融资产(含家庭拥有的高档收藏品)总价值超过当地低保标准12倍的。 14、经常参与抹牌、赌博、吸毒,经常出入高档消费场所,群众有所反映且调查核实的。 15、省、市、县城乡居民经济核对中心查出超出保障标准的。 16、未经镇(村)民政工作人员入户调查并签字认可的。 联系人:雷静 罗可雄 联系电话:3339132 随县农村五保政策 1申请条件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农村居民,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已满六十周岁的老年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肢体残疾人,视为无劳动能力。个人收入低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视为无生活来源。 2申请材料 ①《农村居民申请五保待遇调查登记表》;②本人申请书;③身份证复印件;④户口本复印件;⑤残疾证复印件;⑥五保对象供养协议 3办理流程 本人申请或村民代表提议→乡镇民政办或村(居)委会受理→镇民政办初步审查和在村(居)委会协助下组织调查及民主评议→村(居)委会公示→县低保办审批。 4五保供养标准 2017年第一季度集中和分散为7000元/年,2017年4月起集中和分散为7980元/年。 联系人:金伟 联系电话:3339132 图文来源:随县扶贫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