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贫困人口参保缴费负担 2018年度随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180元/人。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相应职能部门给予全额资助,个人无需缴费;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政府资助90元、个人缴费90元。 2017-2018年度对16-60岁的贫困人口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100元/人)由政府全额资助。(2017年度政府代缴部分已到位) 提高门诊重症保障水平 确诊为26种门诊重症的贫困参保患者,门诊重症医疗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在相应病种年度报销限额内患者实际费用的70%报销,年度报销封顶线上浮20%。 26种门诊重症:高血压Ⅲ期,糖尿病,重症精神病,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需做肾透析治疗,肾移植术后抗排异,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慢性肾衰竭(尿毒症前期),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疗,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疗,慢性重症肝炎、肝硬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Ⅲ级及以上,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甲状腺功能亢进,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X线检查关节病变Ⅲ期及以上的),系统性硬化病,强直性脊柱炎,帕金森氏病及帕金森氏综合症,血管介入治疗术后,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儿童孤独症,脑性瘫痪,精神发育迟滞。 提高住院报销水平 一是取消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参保贫困患者住院减免起付线,一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不低于90%,二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不低于85%。二是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患有22种重大基本病种的农村精准扶贫对象,在省、市、区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住院医药总费用执行全省最高限额,报销不设起付线,在限额内按患者实际费用的70%报销。三是实行中医药优惠政策。贫困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时使用中草药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治疗产生的费用,在原报销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报销。 22种重大疾病: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农村耐多药性肺结核,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门诊胰岛素冶疗),甲亢,结肠癌,直肠癌,唇腭裂,儿童苯丙酮尿症,儿童尿道下裂 ,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艾滋病机会性感染。 提高大病补偿水平 降低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至5000元以下。一个保险年度内,贫困人员只扣除一次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金额。符合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的个人负担金额累计计算、分段报销、按次结算,大病保险累计金额在起付线标准以上至3万元(含)以下的部分,报销60%;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以下部分报销70%;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0%。封顶线为35万元/年。 补偿程序: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可一站式办理大病医疗保险补偿。异地或转诊患者携带出院小结、病情证明书、住院发票、医保卡、有效证件(复印件)及联系方式交至当地医疗机构(代收)---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报省公司核实后补偿患者。 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高校及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按规定每人8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补贴程序:困难毕业生向所在院校提出申请,由所在院校报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毕业生个人账户。 就业、创业培训补贴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可在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个人不需缴费,培训期间每天按最低生活保障日标准给予生活补贴。 补贴程序:贫困人员免费参训达到培训学时且培训合格,由定点培训机构向人社部门申报审核后,财政部门将生活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定点培训机构,再由定点培训机构直接拨付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本人提供的个人账户。 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在我县新增自主创业的,在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后,可按规定享受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的大学生在我县新增自主创业,吸纳3人以上就业的,可按规定享受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并按规定给予房租、水电补贴,最高每年可达1.8万元。 补贴程序: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向所属地人社中心进行申报,经县人社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创业者提供的个人账户。 “农家乐”创业补贴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开办农家乐创业,带动就业3人、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每户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半年以上的农家乐经营户,每吸纳一人补贴2000元、每户农家乐补贴不超过2万元的标准,给予吸纳就业补贴。 补贴程序: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向当地人社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由当地人社服务中心申报后经县人社局现场核查、核实身份、公示后,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农家乐经营者个人账户。 创业担保贷款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我县自主创业的,均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按每人10万元内、总额度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进行“捆绑式”贷款。创业担保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并按政策规定贴息。 申请程序:创业者参加免费创业培训后,向县就业局小贷中心提出贷款申请,由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担保,经人社部门审核后,可享受最长两年最高10万元的贴息贷款,由放款银行直接打入借款人账户。第一年全额贴息,第二年贴息2/3,借款人自行支付1/3的贷款利息。 就读技师学院免学费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读随州技师学院免收学费,并协助申报落实每生每学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协助申报落实每生每年不低于3000元的“雨露计划”补助金。 申请程序:具有学院全日制教育学籍的学生(除城市户口外)均可享受免学费。由学生本人申请,并附户主及学生本人的户口复印件各一份,核实并公示无异后报上级部门审批并拨付资金。同时,协助学生按教育扶贫政策程序申报助学金和“雨露计划”补助金。 政策咨询电话: 随县人社局:0722-3567570(就业)、0722-3338625(社保) 随县医保局:0722-3339236 随县就业局:0722-3339288 随县城乡居保局:0722-3339600 素材来源:随县扶贫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