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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参加工伤保险政策解读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2-5-17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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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工伤?工伤也称职业伤害。是指劳动者(职工)在工作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意外和职业病造成的伤残或死亡。一般而言,意外事故必须与劳动者从事的工作或职业的时间和地点相关、而职业病必须与劳动者从事的工作或职业的环境、接触有害有毒物质的标量和时间有关。
2、工伤职工可享受哪些待遇?工伤待遇主要有以下9项:工伤医疗费、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评残以后的生活护理费、丧葬补肋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辅助器具费、康复性治疗费。

3、建筑行业如何缴纳工伤保险和缴费比率?曾都区辖区内的各类建筑企业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按项目方式参保依据《湖北省工伤保险参保缴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项目总造价(含税,下同)低于10亿元的部分,缴费基准费率为1.2‰;项目总造价10亿元(含)至50亿元的部分,费率为1‰;项目总造价50亿元(含)以上部分,费率为0.8‰,个人不缴费。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2022年1月1日前(不含)新开工项目按项目参保费率按我市原政策2.5‰执行。

4、职工受伤后如何申报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延长60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明,用人单位依法设立或者注册登记的文件证明;劳动合同文本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出院小结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5、哪些情形不属于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职工受伤后用人单位不申报工伤认定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和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7、如何计算工伤保险伤残津贴与生活护理费标准按工伤保险条例计算待遇后,务工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伤残津贴以工伤发生时职工本人工资为标准,分别按90%、85%、80%、75%为基数计发;生活护理费以工伤发生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标准,按护理等级分别以50%、40%、30%为基数计算。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工程项目,其务工人员发生工伤的,由建筑施工企业按规定支付相关待遇。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违反规定分包给不具备法定资质或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的,相应工伤保险待遇由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责任编辑:隋意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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