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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强化监督执法

2020-8-3 09:48| 发布者: 隋意 |来自: 随州日报
【品质水利】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强化水土保持监督执法
  随州日报讯(全媒记者张清、通讯员龚振)日前,市水利和湖泊局对随州城区某房地产开发项目未在开工建设前依法编制、报批水土保持方案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对处罚未履行到位的,再次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是该局强力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行动,从源头上防治水土流失的一个缩影。
  市水利和湖泊局执法人员介绍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该项目应当在开工建设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报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但开发企业在开工建设后经多次督促仍未履行水土保持审批手续。市水利和湖泊局依法对其立案查处,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限期履行未果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该企业已按要求编报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市水利和湖泊局依法进行了批复,同时,该开发企业于近日按规定缴纳了该项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对其他未履行处罚决定的行为,法院正在执行过程中。
  据介绍,为切实加强依法行政、认真履职尽责,日前该局印发了2020年度市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从7月份开始组建执法专班、开展专项行动,对市级权限范围内建设项目未依法履行水土保持审批手续而开工建设、未依法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未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以及未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而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根据《水土保持法》及相关规定,生产建设项目在开工前按要求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有关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生产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及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在项目投入使用前,应按规定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报备。通过严格履行水土保持程序规定,制定并实施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使建设项目新增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有利于从源头防止生态环境被破坏。”市水利和湖泊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该局已累计对13个疑似未批先建项目、9个疑似未验先投项目开展现场调查,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水土保持相关手续,取得良好成效。此次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法律责任义务意识、有效防治人为水土流失现象。
  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市水利和湖泊局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精神,在认真依法履职、提升水土保持监管质效,守牢红线和底线的同时,深化简政放权,精简优化审批,积极推行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简化验收报备等,为项目建设提供良好服务,助力优化全市营商环境。今年以来,先后为随州市淅河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等15个项目办理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为均水河均川镇治理工程等9个项目办理了验收报备手续,积极为项目建设落实水土保持手续提供指导服务,助力全市疫后重振,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该局负责人表示,水土保持工作任重道远、使命光荣,该局将以此次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为契机,不断构建系统完善、权责明晰、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水土保持监管体系,履行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法定职责,着力提升水土保持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主管:中共随州市委宣传部 主办:随州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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