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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扶贫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促进扶贫和民生领域政策精准落地

2020-5-9 09:10| 发布者: 隋意
  2020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为推动扶贫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从今年4月份起至8月中旬,我市运用“扶贫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对2019年部分扶贫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涉及的政策项目予以公开,欢迎广大群众咨询和监督。
  一、种植养殖加工服务(到户奖补资金)
  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把带领贫困户脱贫作为重点评价指标,指导基层建立产业扶贫奖补政策。政策咨询:3596832
  二、扶贫小额信贷贴息
  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发放“5万元以内、三年期限、无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全贴息、县建风险补偿金”信用贷款。政策咨询:3596832
  三、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对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按每人每年不低于3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同时可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政策咨询:3596832
  四、最低生活保障
  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政策咨询:3590272
  五、特困供养
  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供养标准将供养资金足额发放至为集中供养对象提供供养服务的供养机构和分散供养对象个人账户。政策咨询:3590272
  六、临时救助
  国家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政策咨询:3590272
  七、高龄津贴
  我市对户籍范围内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按照80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3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500元,由各县市区自行制定实施办法,当地财政自筹资金,落实高龄津贴发放。政策咨询:3590255
  八、健康扶贫政策保障范围及标准
  农村贫困人口在县域内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0%;重大疾病、特殊慢性病县域内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就医,年度个人负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控制在5000元以内(不含住院起付标准)。政策咨询:7110299
  九、基本医疗保险
  农村贫困人口中的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特殊群体住院不设起付标准。其他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起付标准分别为100元、200元、300元。住院起付标准不纳入健康扶贫政策保障范围。农村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80%;三级医疗机构70%。政策咨询:7110299
  十、大病保险
  住院及门诊大病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累计计算超过5000元部分,进入大病报销。一个保险年度内,农村贫困人口多次住院只扣除一次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在起付标准之上至3万元(含)报销65%,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报销70%,10万元以上报销80%。政策咨询:7110299
  十一、医疗救助
  1.住院救助:农村贫困人口中的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政策范围内自付住院费用全额救助。其他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未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按70%比例给予基本住院救助。政策范围内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经大病保险报销后,按70%比例给予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3万元。2.门诊救助:对农村特困人员按照每个人每年不少于500元的标准给予门诊救助。3.城乡低保对象住院救助标准按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救助标准执行。政策咨询:7110299
  十二、就业创业培训
  1.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贫困家庭子女、离校2年内未就业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参加各类培训机构的技能培训,取得相应证书的,给予培训机构的培训补贴在现有标准上提高20%。2.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20岁以下有意愿的贫困人员,按规定给予培训机构培训补贴。政策咨询:3221509
  十三、技能培训
  1.贫困人员免费参加电焊、叉车、月嫂、养老护理、修脚师等专业技能培训,对线下培训合格者按每人每天30元给予生活补贴。2.参加修脚师培训的,定向安排到远元集团就业。各村组织贫困劳动力参加修脚师培训合格的,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村委会生源组织费。并按每人每天30元给予生活费补贴。3.对回乡贫困人员在随工作期间,取得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等级证书的,分别给予10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咨询:3221509
  十四、就业创业补助
  1.对精准扶贫对象。①对应届贫困家庭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②贫困劳动力外出就业,按跨省务工每人不超过500元标准、省内县外务工每人不超过3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和每人200元一次性生活补助。③高级工以上(含高级工)回乡贫困人员在我市企业实现首次就业,签订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达6个月以上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一次性给予每人每月500元就业补贴;高级工以下(不含高级工)一次性给予每人每月200元就业补贴,就业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补贴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④对贫困人员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注册登记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对返乡贫困人员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带动就业10人及以上稳定就业,且正常缴纳社保、实现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上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万元一次性扶持创业补贴。⑤对贫困人员新开办农家乐创业,带动就业3人、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每户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半年以上的农家乐经营户,按每吸纳一人补贴2000元、每户农家乐补贴不超过2万元的标准,给予吸纳就业补贴。⑥对贫困人员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15万元的担保贴息贷款。对已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的个人和小微企业,继续给予贴息支持。
  2.对用人单位。①各类企业、扶贫基地(车间)和农业经营主体、扶贫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带贫市场主体吸纳贫困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给予企业2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②招用毕业年度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险的,给予企业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③对吸纳贫困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企业,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每人每月500元给予企业培训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
  3.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介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到企业稳定就业半年以上,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每介绍1人给予500元的就业服务补贴。政策咨询:3221509
  十五、公益性岗位
  对难以外出且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通过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对从事公益性岗位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贫困人员,政策享受期再延长一年。对政策享受期满后仍然难以脱贫的特殊贫困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政策咨询:3221509
  十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1.县级财政对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代缴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我市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代缴标准为100元/人.年。2.对招用贫困人员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其为贫困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为三年。3.对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政策咨询:3230039
  十七、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1.资助范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和所有特殊教育学生。2、资助标准:寄宿生:小学生500元/学期,初中生(特殊教育学生)625元/学期。
  非寄宿生:建档立卡学生、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学生等四类非寄宿生按寄宿生的50%,资助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和省级负担,鼓励有条件的县市政府参照国家“一补”标准给予“兜底式”资助。政策咨询:随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3590307,随县3339193,广水市6233510,曾都区3590469
  十八、高中国家助学金
  1、资助范围:指按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及特殊教育学校高中班。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学、举办者按照4%比例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申请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2、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000元,具体标准根据受助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别确定为每生每学期750元、1000元、1500元三档标准。政策咨询:随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3590307,随县3339193,广水市6233510,曾都区3590469
  十九、落实建档立卡异地就读贫困学生资助政策(随州市地方政策)1.落实原则。坚持不重不漏,流入地资助为主,流出地兜底的原则。2.资助标准:比照国家资助标准,按小学1000元/年/人,初中1250元/年发放到位。政策咨询:随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3590307,随县3339193,广水市6233510,曾都区3590469
  二十、农村危房改造
  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中现仍住C、D级危房,申请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范围。“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原则上尊重农户自愿、以农户自筹资金、自行改造为主,对少数自身确实改造能力不足的农户,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予以适当扶持。符合政策规定的“边缘户”、特殊困难户等非四类重点对象,经鉴定为C、D级危房的也可申请纳入中央、省财政扶持范围。政策咨询:3326465
  二十一、易地扶贫搬迁
  是指按照“政府主导、群众自愿”原则,将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搬迁到生存发展条件较好地方,通过产业、就业、教育、健康、社会保障等系列帮扶措施,使其摆脱贫困状况、实现稳定脱贫的综合性扶贫方式。建档立卡贫困搬迁人口住房面积严格执行不超过25平方米/人的标准。政策咨询:3596360
  二十二、参加补充医疗保险
  2020年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人购买200元补充医疗保险,经费由各县、市、区政府保障。政策咨询:3596638、3596897
  二十三、大病救治
  对于患有下列25种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做到应治尽治。25种大病包括: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胃癌、食道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耐多药结核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艾滋病机会感染。政策咨询:3596638、3596897
  二十四、大中型水库后期移民补贴资金
  享受大中型水库后期移民补贴资金的对象满足以下条件:1、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现状人口中的原迁移民;2、非财政供养人员;3、农业户口。同时,发放补贴资金要按照“增人不增、减人要减”的要求,每年对原迁移民进行核减,核减移民的补贴资金转入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对移民村实行项目扶持。政策咨询:3328661
  扶贫领域专项举报电话:963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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