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日报讯(通讯员徐冲)“请你们检察院帮帮我,我等钱治病!”2019年底,四川省某地一乡村小学教师王某向曾都区检察院求助。
接到申诉后,该院第二检察部民事检察官立即调阅、审查了涉案材料,发现这是一起伪造担保合同的虚假诉讼案件,王某为受害人。此时,王某身患重病急需钱用,而法院依据生效判决将王某工资、住房公积金等收入12万元执行扣划。针对这一紧急情况,该院立即组织人员于2020年1月初冒雪前往四川省多地进行调查核实,掌握了大量虚假诉讼证据。调查核实后,该院民事检察官经对虚假诉讼行为人安某反复进行法治教育,最终安某先后向王某等受害人退款3万余元和8万余元。
正当案情有了转机时,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了。为尽快帮助王某追回全部“救命钱”,该院迅速调整办案思路,将拟向上级院提请抗诉变更为向同级法院制发再审检察建议,大大缩短了办案周期。该院领导表示,将在再审改判后,监督区法院立即采取执行回转措施,尽快将错误执行的资金退还给王某。
疫情发生以来,该院抽调精干力量,切实改进方式方法,加快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申诉的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办理进度,解群众燃眉之急。检察官在参与社区执勤的同时,他们手中的办案工作也一件没有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