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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召开第七场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0-3-2 21:23
来自: 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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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有效破解因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回乡人员外出、经商、务工难题,近日,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激励回乡人员就业创业工作措施的通知》,提出了“十条措施”,出台了系列优惠政策,将助力回乡人员就近就地就业创业。
      3月2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第七场新闻发布会,邀请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解读通知政策,介绍下一步工作安排和举措,促进政策更好地落实落地,惠及广大回乡人员。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晓义主持。

一、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刘熙发解读通知相关政策,介绍人社系统落实通知的具体安排和举措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感谢长期以来对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特别是就业创业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回乡人员服务保障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举措。特别是为了解决因疫情造成回乡人员外出经商务工困难这一问题,市政府经过深思熟虑,在2月25日专门出台了《关于激励回乡人员就业创业工作措施的通知》。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农民工重点群体就业的高度重视和悉心关怀。《通知》中明确提出了“十条措施”,条条都是干货,也条条都关系到人社部门。在外务工创业的回乡人员,大多具有丰富的就业创业经历和较高的技能水平,对随州而言,是潜在的、宝贵的“金矿”,是难得的人才资源,理应“高看一眼、厚爱一分”。对此,市人社局高度重视,积极作为,主动担当成立工作专班,抽调精干力量,细化工作方案,强力抓好推进落实。
      一、用真金白银的政策留人。
     《通知》明确提出,将依托随州的产业优势,凝聚地方政府和广大企业的力量,力争为回乡人员提供2万个以上的就业岗位。从长远看,近年来随州发展日新月异,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从眼前看,疫情过后百业待兴,大量岗位虚位以待。广大回乡人员留在家乡就近就地就业创业,也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为此,我们在既定实施的“随州市返乡创业三年计划”的基础上,针对留在家乡就业创业的回乡人员,提出了升级版的政策“红包”,主要包括:
      一是对于留在随州就业的回乡人员按技能等级给予“务工补贴”。其中:高级工以上(含高级工)回乡人员在我市企业实现首次就业,签订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达6个月以上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一次性给予每人每月500元就业补贴;高级工以下(不含高级工)一次性给予每人每月200元就业补贴,就业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补贴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回乡人员连续在随工作三年以上的,可享受首套购房契税10%补贴。回乡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连续在随工作三年以上,在随州市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按照购房总价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
      二是鼓励留在随州的回乡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给予补贴。包括:回乡人员自主参加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在随工作期间取得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给予1000元、2000 元、2500元、3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对即将投产的重点项目提前开展定向招工、订单式岗前免费培训,按照每人每天30元给予生活费补贴。
      三是支持回乡人员留在随州创业兴业。支持回乡人员创办、领办、参办小工厂、小农场、小物流、小电商、小服务等“五小创业”项目。回乡人员在随开办的返乡创业项目,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回乡个人首次创办企业并注册登记,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10人以上稳定就业,且正常缴纳社保、实现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上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对个人创业的,提供10万元以内担保贴息贷款。
       二、用真抓实干的举措留人。
      为了更加有效地激励回乡人员在随就业创业,我们将用足各方面政策,调动政府、企业、市场各方面力量,千方百计地为回乡人员在随就业创业搭桥、提能、推介、拓岗。
      一是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作用,持续举办网上招聘活动。将“线下”招聘活动转为“线上”开展,运用互联网技术,利用QQ、微信、电话等形式加强与用工企业对接,做好特殊时期人力资源服务,宣传人社惠企政策和服务举措。通过“随州就业”APP、“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微信公众号、随州就业网站等多个渠道举办“网上春风行动”,及时推送发布就业岗位信息和劳动者求职信息,引导用工企业和求职者线上精准对接。
      二是支持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发挥作用,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鼓励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民办培训机构以及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实训中心、就业训练中心、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定点线上职业培训机构,建设一批基础条件好、培训能力强、运行管理规范的线上培训主体,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分阶段实施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活动,鼓励企业和培训机构通过自有培训平台或第三方平台等途径,搭建线上培训课堂。
      三是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挥作用,畅通高效精准的招工渠道。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持续向回乡人员推送岗位信息,促进就业,对成功推荐回乡人员本地就业,签订劳动合同、稳定就业达6个月以上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推荐成功一人,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00元职业介绍补贴。
      四是支持广大企业发挥用工主体作用,提升企业吸纳就业的容量。落实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免政策,用人企业免缴2020年2月至6月期间共5个月回乡务工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企业缴纳部分,纾解企业困难,减轻企业负担,助力复工复产。此项政策包括各类大中小微企业,也包括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对非公生产企业直接招用首次在随就业的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稳定就业达6个月以上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企业500元/人的一次性补助。
       三、用真心实意的服务留人。
      前期,为做好回乡人员在随就业创业工作,市人社局做了一些工作:一是会同经信部门联合开展企业用工调查,目前已有146家企业提供用工需求岗位1万余个。二是开展农民工返乡就业调查,截止目前已有10万余名回乡人员网上填报了就业意向。三是开展网上春风行动,运用互联网技术,利用网站、微信等平台多渠道发布企业用工需求信息,目前已达成就业意向2700多人。四是发挥人社部门职能作用,充分利用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已受理疫情防控期开工企业一次吸纳就业补贴申报32家企业计1535人;为全市346家企业发放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807.58万元,惠及2.63万人;为372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43万余元。五是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依托“中国职业培训在线”等免费开放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资源,组织开展在线职业技能培训。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市政府激励回乡人员就业创业工作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应知尽知”。继续开展“人社惠民政策进万家”活动,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视、“村村响”等平台,加大人社政策的宣传力度。在此,衷心希望各新闻媒体继续给予支持,加大对人社领域惠民、惠企政策的推送频次,提高政策的知晓率,让更多的回乡人员和用工企业能够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好政策”。
      二是创新经办模式,做到“人社服务不打烊”。疫情防控期间,人社部门将推行网上经办服务模式和延期办理方式,开展“不见面”办事服务。广大回乡人员和用人单位在疫情期间,可通过网上办、电话办、邮件办等方式在线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就业创业培训、社保转移、补贴申请、待遇领取等相关业务,对疫情防控期间未能现场办理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各地人社部门将及时通过当地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明确网办流程、注意事项、咨询电话等事项,对回乡人员反映的诉求将及时处理并予以回应。
      三是归集信息渠道,建立多方联动就业促进机制。市、县两级防控指挥部均成立了滞随务工人员服务保障工作专班,人社部门建立了24小时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设立服务专员,全天候为滞随回乡人员和重点企业提供保障服务。建立“码上就业”服务平台,及时发布企业招聘岗位信息和劳动者求职信息。根据防控疫情安排,抓紧摸清辖区内企业、工程项目开复工时间,集中登记员工返岗意向、返岗时间,引导企业员工有序返岗;依托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服务平台,向在随劳动者及时发布开复工时间、防疫要求、返岗路径等信息。建立“劳务协作网络”,鼓励和支持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我市乡镇(办事处)、市外地区设立“劳务协作站”、“引才联络站”,为疫情过后广大劳动者及时就业、及时返岗牵线搭桥。
      “打工经济”是我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乡居民收入的重要来源。我们在大力鼓励和支持有意愿的回乡人员就近就地就业创业的同时,也积极支持广大劳动者外出转移就业,一如既往地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提供服务、排忧解难。
      利用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机会,我们倡议广大回乡人员在疫情期间,理解和支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居住地的统一安排,利用在家隔离期间积极做好复工准备:
       一是主动通过“随州就业”APP填报就业意向;
       二是主动通过“鄂汇办”APP、“支付宝”网络平台等渠道申报领取湖北疫情防控“健康码”并坚持登录打卡;
       三是积极通过“中国职业培训在线”等网络平台学习技能,提升本领;
       四是密切关注随州就业网站发布的岗位信息,就近就地选择合适的岗位;
       五是密切关注“云上随州”、随州政府网、随州日报、随州电视台等官方信息发布平台及“随州阳光人社”、“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等微信公众号,及时掌握发布的动态信息。
       就业何止在他乡,随州也是好地方。热忱欢迎广大回乡人员在随就业创业,为家乡建设贡献力量。
二、市财政局局长李修荣介绍落实通知的资金保障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和举措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
      为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市政府出台激励回乡人员就业创业“十条措施”,解决回乡人员外出经商务工困难,帮助回乡人员在家乡就业创业,既是解决回乡人员外出经商务工困难的应急之举,又是鼓励回乡人员在家乡就业创业、共建美好家园的长远之策。“十条措施”专门针对回乡人员的社会保险、住房保障、子女就学、个人待遇、技能提升、就业环境、创业扶持等有关方面,制定了12项财政奖励、补贴和减免政策,含金量高,支持力度大。初步测算,落实这些措施将新增地方财政支出1.5亿元以上,在当前经济下行、减税降费和疫情影响加重地方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市政府决定拿出真金白银,支持回乡人员就业创业,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回乡人员的重视和关心。
      为把激励回乡人员就业创业“十条措施”落实好,市财政局迅速行动,成立了工作专班,研究制定了工作计划,及时在全市财政系统进行了安排部署,做到上下联动、统筹推进、同步实施。制定下发了落实市政府“十条措施”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财政部门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政策要求,积极筹措资金,加强部门协作,主动对接服务,抓好政策落实,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特别是在资金保障方面,全市财政部门提前谋划,精准施策,初步拟定主要通过四条渠道筹措资金:一是调整支出结构,压缩其他支出挤出资金;二是加强统筹整合,打通使用有关预算项目资金;三是挖掘潜力,盘活存量,适当追加预算资金;四是抢抓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机遇,积极争取中央、省转移支付资金。在此基础上,市县两级在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中增设回乡人员就业创业资金专项,保证“十条措施”能够得到兑现落实。
      惠民政策好,关键在落实好。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更加深入、扎实、有效地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深化政策宣传。运用政府网站、融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深入宣传回乡人员就业创业“十条措施”,制定政策指南,开展政策解读,让广大回乡人员、就业中介机构、企业主体全面知晓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同步开展减税降费等各项惠企惠民财税政策宣传,引导回乡人员在家乡就业创业。
      二是强化政策引领。准确把握政策,认真落实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激励作用。用好就业补贴政策,吸引技能人才安心家乡、施展才华。用好购房支持政策,帮助高技能人才安居乐业。用好技能培训政策,为回乡人员开辟技能提升通道,拓展发展空间。用好创业扶持政策,支持回乡人员扎根家乡创业发展、做大做强。用好稳岗补贴政策,激励企业开发更多岗位,为回乡人员提供就业机会。用好园区奖励政策,促进各级园区改善条件,增强吸纳就业创业的承载能力。
      三是细化部门协作。主动与人社、经信、税务、招商等部门沟通协调,加强分工协作,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各方职责,增强工作合力,提高政策执行力。
      四是简化办事程序。坚持简便办事、快捷办事,创造有利条件,提高服务效能。实行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办理,推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最大限度为回乡就业创业人员办事提供方便,确保奖补资金及时发放、减免手续及时办结、回乡人员和用工企业及时享受政策红利。
      五是硬化资金监管。加强对回乡人员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的筹措、归集、拨付、使用全过程监督管理,推行公示公开制度、大数据核查制度,注重在关键环节、关键部位严格把关,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按照规定使用,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确保政策效应得到充分有效发挥。
      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发展之源。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这次“十条措施”的出台,为回乡人员就业创业创造了更好的条件,提供了更多的优惠,大家在家乡就业创业一样可以大有作为。全市财政部门将发挥政策资金主渠道作用,竭尽全力为回乡人员搞好服务,为市场主体营造稳定优良的发展环境。
三、市税务局副局长付涛介绍税务部门落实通知给予的优惠政策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和举措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广大纳税人缴费人:
      大家下午好!市政府《关于激励回乡人员就业创业工作措施的通知》下发后,市税务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将从以下五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政策宣传辅导
       充分利用内外网站、微信公众号、报刊杂志等媒介,广泛宣传市委市政府关于激励回乡人员就业创业的工作措施,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准确掌握和及时运用各项新出台的政策。税务部门已开通纳税服务12366热线,公布办税服务厅电话,回乡就业创业人员可拨打热线电话咨询,我们将为其提供优质服务。
      二、认真落实回乡就业创业有关税费优惠政策
     (一)认真落实好“五小创业”项目税收优惠政策
      文件规定:“支持和指导回乡人员创办、领办、参办小工厂、小农场、小物流、小电商、小服务等‘五小创业项目’”。“五小创业项目”可按纳税人类型、小微企业标准,分别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1、按纳税人类型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税收优惠政策
      ①2021年12月31日以前,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②为支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复工复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③2021年12月31日以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 “六税两费”减半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一般纳税人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①自2019年4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②2021年12月31日以前,对从事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的一般纳税人,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对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③自2020年1月1日起,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2、小型微利企业还享受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
      若“五小创业项目”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2021年12月31日以前,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二)认真落实契税政策
      税收政策规定,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税务部门一方面将按契税政策进行征收管理;另一方面,将全力配合财政部门抓好住房补贴的落实。
      (三)加强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
      关于社会保险费政策,刚才人社局领导已作了解读。
      税务部门将重点做好四项工作:一是充分利用门户网站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辅导,确保应知尽知。二是加快办理2月份多征费款退抵工作,确保应退尽退。三是依规办理缓缴费款业务,确保从快办理。四是及时做好网上缴费系统、缴费客户端升级工作,确保便捷缴费。
       三、优化纳税缴费服务。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湖北税务手机APP等网上渠道,办理涉税(费)业务。 
       四、调整税收征管措施。一是延长申报纳税期限,纳税人2月份申报期延长到3月31日。二是发票领用和代开,实行网上申请、邮寄配送。三是保障发票供应,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及运输企业,可按需供应发票,不需事前实地查验。
       五、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建立与人社、财政、不动产、统计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传递增值税、所得税、契税等税收数据,为财政部门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提供支撑。深化“银税互动”,为中小企业提供“纳税信用贷”“出口退税贷”,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
      下一步,全市税务机关将按照省税务局和随州市委市政府的安排,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支持回乡就业创业,为随州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责任编辑:隋意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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