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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0-1-1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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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撑和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之一。广水市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同时对照随州市检察院《关于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措施》的规定,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不断强化司法办案力度,提升法律服务质效,为民营经济注入驱动力,激发市场主体内生动力。

    一、转变服务理念,找准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切入点”
    一是围绕经济发展实际,明确服务方向。准确把握检察职能与区域经济发展的交叉点,提供精准高效的检察服务。根据广水市委提出的打造“风机名城”、“国家级园林城市”、实施“中等宜居新城”等战略部署,依法严惩破坏干扰重要产业政策、重点投资项目、重大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损害民营企业权益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019年以来,共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件6人,起诉6件15人;批捕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犯罪6件6人,起诉7件7人。  
    二是围绕自身存在短板,更新服务理念。持续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检查,通过召开定期座谈会、业务学习会等形式,增强干警法律专业知识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办案能力,及时就企业法律需求、法律政策界限等问题提供预防咨询等服务。同时,严格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强化窗口部门建设,为群众提供优质快捷服务。2019年,共依法妥善处理群众涉检信访67件73人(次),其中办结涉民营企业刑事申诉案件5件。
    三是围绕企业发展需求,找准服务重点。向多家民营企业广泛发放《征询意见书》,收集对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规范司法方面需要改进的意见,征询民营企业对检察机关的合理化建议,找准企业发展关注的法律领域重点和难点。如,8月举办的“检察护航民企发展”公众开放日,各行业优秀企业家畅谈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同时,今年以来,深入20余家企业和市经信局、工商联调查走访,积极搜集意见建议,形成了专项调查报告。
    二、强化服务措施,提升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聚焦点”
    一是严厉打击影响“涉企”黑恶势力犯罪。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强化内外衔接和办案措施,严厉惩治利用严重暴力等方式对民营企业实施敲诈勒索、暴力讨债、非法拘禁、村霸等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黑恶势力。广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连氏涉恶犯罪集团。2019年3月27日,广水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对连氏一案七人均作出有罪判决,量刑适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是加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经济秩序。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纳入提前介入机制适用范围,引导侦查取证方向,监督侦查程序合法性,保障经济犯罪案件诉讼程序顺畅。在办理湖北某某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其法人代表胡某某伙同赵某等8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较大,涉及人员较多,广水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承办检察官提前介入,细致审查案卷材料,一步步将涉案人员之间的复杂关系进行梳理,及时公正认定了犯罪事实。该案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43份,金额达1355万余元,税额达231万余元。
    三是强化对“涉企”案件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2019年,广水市人民检察院共受理民事案件6件,其中民事执行案件4件,有1件涉及民营企业。即,在依法办理同级人民法院在执行广水市某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与陈某某等人的保证合同纠纷案中,依法审查其存在怠于履行执行职责的违法情形。本院依法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了检察建议,切实保障了“小微”企业利益,维护了社会秩序稳定。

三、创新服务机制,找准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结合点”
    一是完善便捷服务机制。利用微信、微博、案件信息公开网等平台及时发布涉及民营企业案件信息,专人收集分流反馈企业的提问信息,接受窗口接待预约。成立“服务企业联络办公室”,“服务企业创新驱动发展检察工作站”,设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对需要司法服务的企业快速回应,确保及时了解企业诉求、解决实际困难。
   二是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建立与公安、工商、市场监管局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涉及非公企业案件信息互通横向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和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切实保障、服务企业家合法权益。对违规、违纪不构成犯罪的,及时向工商联通报;对违法的案件线索及时予以查处。对“涉企”犯罪案件指定专门办案组承担,固定专人办理,依法做到快捕、快诉、从严、从重处理。
    三是完善普法宣传机制。针对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认真制发检察建议,打造良好“亲清”检商关系。同时,组织检察骨干送法进企业、召开服务民营企业公众开放日等活动,为企业进行“思想加油”“健康体检”。2019年以来,共开展此类活动10余次。在活动中,对各行业有针对性采取以案释法的方式,阐述犯罪构成、提出防范意见和补救措施,加强了对企业的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帮助企业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民营企业家普遍欢迎。
    广水市人民检察院在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理念和专业能力仍有待提升,检察履职的整体工作力度仍有待加大,与相关行政机关以及司法机关的衔接机制也有待完善。下一步,广水市人民检察院具体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一是充分发挥立案监督、审查逮捕、检察建议、纠正违法等检察职能,加大对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的监督力度。同时发挥不起诉职能,对把经济纠纷当作刑事案件办理的案件,及时终结诉讼程序,维护民营企业的正常严重运转,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的现象发生。
    二是不断更新司法理念,认真学习上级关于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部署要求,在办理涉企案件过程中,牢固树立“少捕慎捕”的理念,认真审查逮捕的必要性条件,对确有必要逮捕的,注重在批捕后及时关注侦查情况,适时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
    三是健全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和申诉案件公开审查机制。对历史形成的涉产权刑事申诉案件,且申诉人经济确实有困难的,及时联系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选取当事人申诉意愿强烈的案件进行公开审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旁听,进行监督,扩大辐射面。
(责任编辑:隋意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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