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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通知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9-10-14 09:28
来自: 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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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度曾都区城乡居民医保征收工作于即日正式启动,缴费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对外出务工人员或返乡居民续保缴费可延长至2020年2月26日。征收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年250元(即:非从业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均按250元/人·年标准进行缴费)。
  一、个人缴费选择途径
  1.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电子税务局手机APP,可以用微信或支付宝登陆,选择支付宝或银联支付方式。在申报缴费模板内实行自行缴纳和代他人缴纳两种模式(代缴人员一次最多代缴3人,如需代缴多人,可先代缴完后再继续缴纳,如银联缴款失败,需等20分钟后重新操作);
  2.登录湖北省电子税务局或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网上办税系统,进行实名注册,选择银联支付方式。同时也具有自行缴纳和代他人缴纳两种模式(代缴人员方式同上);
  3.2020年城镇居民凭身份证(户口本)直接到邮政储蓄银行各网点缴费。
  二、注意事项
  1.2020年新增参保人员先由各社区(村、组)收集汇总基础信息,后交至各镇、办事处、管委会医保服务人员录入,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政府规定的特殊群体个人不缴费(即:城乡低保人员、1-2级重度残疾人员、农村五保户、分散供养孤儿、精准扶贫对象)。
  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曾都区税务局
  2019年10月10日

(责任编辑:隋意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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