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日报讯(通讯员 汪海洋)近年来,广水市人民检察院大力落实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倾力打造广水“未检”工作品牌,全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该院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特点,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少捕、慎捕、少诉、慎诉”的原则,对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实行“捕、诉、防”一体化办案模式。由未检部门负责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并做好犯罪预防、法律援助和矫治帮教工作,将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贯穿于整个检察诉讼环节,保持了教育感化工作的连续性,增强了帮教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今年上半年,广水市检察院共受理未成年人涉嫌犯罪的审查批捕案件3件12人,其中批准逮捕2件11人,不批准逮捕1件1人;共受理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审查批捕案件6件6人;受理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审查起诉案件4件4人,依法提起公诉1件1人,向侦查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1份。
始终坚持实行特殊检察制度。该院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零距离、谈话式”讯问,不训斥、不挖苦,注重教育感化;同时按照法律规定,及时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听取法定代理人的意见,充分保障涉罪未成年人的权利和义务。积极落实法律援助制度,对今年上半年办理的4起未成年人涉嫌犯罪审查起诉案件中3名涉罪未成年人提供了法律援助,依法保障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于符合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根据法律规定,大胆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并及时进行回访考察,杜绝重新犯罪。
提前介入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通过依法提前介入的方式,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并参与提讯涉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例如,在办理程某、刘某等涉嫌抢劫、敲诈勒索案中,程某等5名成年人以及刘某等5名未成年人相互勾结,明确分工,互相配合,采取“仙人跳”的方式,疯狂作案数十起,抢劫或敲诈他人钱财达10万元。广水市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仅用4天时间,快速审结该案,依法将该团伙十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批准逮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多渠道全方位进行普法教育。在开展未成年检察工作中,积极开辟普法宣传阵地。2018年以来,广水市检察院在充分利用曹塘角社区普法宣传墙和新建成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对全市未成年人进行普法教育宣传。目前,共接待全市中小学学生参观学习近万人次;同时,举办未检主题公众开放日1次,开展法治讲座1次,发放法治教育宣传资料千余份,充分发挥了普法宣传优势,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