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时候和一些单位的干部朋友聊天,他们都感慨现在的“痕迹管理”和考核“整”死人,特别是年底迎接各种检查时,一天到晚补材料、整档案、“造”痕迹、“编”政绩,个中滋味苦不堪言。
经了解,上述现象很普遍。近年来,各地纷纷推出“留痕”管理工作制度和检查考核制度,要求事事留痕、处处留迹。这种“留痕”制度对总结经验,迎接检查考核,能提供有据可查的直观凭证。但实际工作中,起印证、佐助作用的“痕迹”材料,却成为很多地方上级检查考核下级工作的重点内容、重要方法,不看现场看材料,不看“实绩”看“痕迹”。有的上级政府和部门脱离实际下指令,要求工作限时完成,基层单位工作刚启动,还没见成效,检查和考核就来了,要汇报,要“痕迹”,要“成绩”,客观上“逼迫”下级以“造痕迹”代替“干实事”,用“造数字”代替“求实效”,光在纸上做文章,在材料上“编”成绩,在汇报上“秀”功夫。
如此“过度留痕”的检查,如此“造痕”“编”绩的汇报,用“留痕”代替科学监督和考核,用档案材料代替实际工作,实则是把工作考核简单化、表面化、形式化。这种重“痕”不重“绩”,甚至弄虚作假的现象,其实质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究其原因,既有基层单位干部思想工作作风和主观意识问题,更主要的是上级检查考核的方式方法有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就一针见血地指出,现在,“痕迹管理”比较普遍,但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问题,很有现实针对性。
这种状况必须改变。如何解决?
需多方施策,但关键在上头。首先,上级要坚决纠正此类“过度留痕”“虚假留痕”的检查考核方式方法,从重“痕”改为重“绩”,改进检查考核评价体系,科学合理设置检查考核指标,不再一味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各种表格、材料、记录、档案,不简单以留“痕”多少评判工作好坏,要以实际工作成绩、以干部队伍精气神、工作质量好与坏、群众的满意度等等,来检验工作实效。考核指标变了,考核方式变了,检查作风变了,下级迎检也就变了。
其次,要继续改进党的作风,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加强执纪监督,对考核检查人员和迎检单位搞“过度留痕”的形式主义,要严肃问责,坚决纠正社会普遍不满的“过度留痕”检查考核方式方法。
再次,要激励广大基层单位干部勇于担当作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以求真务实、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狠抓工作落实,不以“迹”为“绩”,不做表面文章,不玩文字游戏,用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来检验工作,用人民群众的口碑来衡量工作效果。(作者:杨文明 随州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