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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随县淮河支流非法采砂有关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9-3-8 09:15
来自: 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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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针对媒体反映“随县淮河支流非法采砂问题严重”的情况,随州市纪委监委按照市委有关要求,迅速成立调查组,对随县淮河支流非法采砂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随县政府、小林镇党委政府、草店镇党委政府及随县水利局、随县国土资源局、随县林业局等相关部门在采砂管理工作中存在履职不力、涉嫌违纪的问题。
  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随县非法采砂洗砂囤砂运砂现象反弹较为突出,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随县政府在领导全县治砂工作中虽然采取了一定措施,但是在推进全县治砂工作中存在工作持续力度不够、联合执法力度不强的问题,随县水利局、随县公安局、随县国土资源局、随县林业局、随县交通局、随县环保局、随县工商局履职不力,未能有效遏制全县非法采砂洗砂囤砂运砂乱象。
  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湖北欧亚公司土地平整项目负责人后国强在用地手续、林业手续未办理的情况下,未批先占,毁林挖山取石筛砂,破坏环境,规模较大。小林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对湖北欧亚公司在马家湾劈山取石筛砂破坏环境问题监管不力,执法不严,视而不见,听之任之,区别对待。同时,小林镇党委政府在治砂工作中不严格执行上级政策,未依法取缔洗砂厂和囤砂点,甚至出台土政策纵容违法洗砂,存在严重的形式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行为。
  2018年11月至2019年1月,由于砂价暴涨和利益驱动,随县草店镇游河沿岸大石村、金锣山村、石庙村少数村民使用手扶拖拉机、三轮车以及挑桶等工具到河里偷采河砂,草店镇政府存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对下列人员作出如下处理:
  对随县副县长王成民、随县公安局副局长秦良知、随县交通局副局长黄启斌、随县环保局副局长韩建文、随县工商局副局长魏才林、草店镇镇长王辉、小林镇党委副书记邢运照等7名同志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对小林镇党委书记童传新(副县级)、小林镇镇长甘军林、小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李昌盛,小林镇宣传委员、武装部长叶新亮,随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贵辛,随县林业局副局长刘金文、随县林业局副局长、森林公安局局长袁红召,随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汪祖国、随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执法局局长李成华,随县水利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陈新,随县水政监察大队副书记、副队长朱明(主持工作),随县水政监察大队副队长孙晓波、小林镇国土所副所长杨光超(主持工作)、小林镇林管站站长郝小军、小林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沈峰、祝东村原党支部书记后国章、祝东村主任谭则银、草店镇水利中心主任周建华等18名同志涉嫌违纪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对随县水利局局长、治砂办主任李清照,草店镇党委副书记袁爱民、小林镇派出所所长朱顺义、小林镇派出所副所长小林交警中队长王玮、小林镇水利服务中心主任李伟、小林镇工商所所长秦军等6名同志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随县淮河支流非法采砂有关问题是我市生态环保领域失职失责的典型案件,对相关责任人员的严肃处理,彰显了市委、市纪委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定决心和坚定不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鲜明态度。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推动美丽中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当前,我市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仍时有发生,严重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上述案件的发生,曝露出少数领导干部对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紧迫形势、深远影响认识不深,措施不力,致使损害生态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增强“四个意识”,树立正确政绩观,真正把党中央、省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要切实担当履责。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上述被问责的干部中,既有地方党政负责人,也有相关职能部门的党员干部。这充分说明,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生态环境保护的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要受到问责追责。各级党委政府要全面加强领导,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各相关部门要履职尽责,健全环境保护督察机制,党员领导干部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齐心协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
  三要严肃执纪问责。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重大政治责任。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责主业,更加科学、精准和有效地开展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对在环境保护中表态多、行动少、落实差,甚至阳奉阴违、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加大整治查处力度,对损害生态环境的地方和单位的领导干部要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终身追责。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对失职失责典型案例,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强化震慑效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建设品质随州提供坚强保障。
  中共随州市纪委随州市监察委员会
      2019年3月7日

(责任编辑:隋意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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